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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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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香港年輕 第三十四回

香港全貌 安得廣廈千萬間盡庇居民皆歡

(第二篇)

另外四座舊樓即將拆卸,居民正辦調遷手

完成,另三座正進行改建

紅磡邨————半數樓宇已作改建或正在 施工階段。

屋邨重建工程並無拖慢

規模龐大的重建計劃曾受到居民批評 ,指責當局將計劃拖延。房屋司否認當局 有此意,他指出每年的房屋分配,都留 下百分之十五至二十的配額,撥給受重建 影響的家庭,至今已有百分之三十六的舊 屋邨家庭已遷入新邨單位。

在現時的五年計劃,將再有四十七座 樓宇拆卸及另外十六座進行改建。同時, 在已拆卸樓宇的地盤,將會興建共有一萬 *十三個居住單位的新。另在舊屋邨內 或附近興建共有三千六百零三個單位的樓 宇,用以安置當地居民。這些工程將會使 到一萬九千多個位住戶獲得重配居所,受 影響的有十萬五千零四十八人。

有關各邨重建至去年的進度,分述如

石硤尾下邨——原來居住在該邨的六 萬二千名居民,大約有四萬八千人已遷新 居,廿九座舊樓中,八座經已改建,五座 正在施工改建,另七座經已拆卸,以使興 建五座新度及一座大型商場。四座拆卸中 的樓宇,將購出地方用來興建兩座新大厦 一個停車場及其他設備。

大坑東邨————三萬五千個居民中,已 有一萬四千人遷往毗隣的南山邨。大坑東 邨內已有兩座樓宇改建完成,另一座正在 改建中。另外三座在八一年拆卸,騰出地 方興建一座商場及一座長型大厦。

大窩口邨——四萬二千居民中,約有 一萬人已遷居,邨內已有四座新建成,

柴灣啷!——已完成的工程包括四座新 建成的多廢住宅大廈及兩座改建完成的舊 型樓宇,成為毗膦環翠邨其中一部份。此 外,一座現代化的商場已建成及啓用,另 外三座舊型樓宇則已搬空,並即將清拆以 興建四座新度。原來的二萬五千居民中, 超過一萬一千人已遷入環翠邨的新單位或 區內其他屋邨居住。

黄大仙下邨——三座樓宇已被清拆, 現時正在原址興建一座新式商場及其上的 兩座住宅大廈。另一座樓宇正在一幅以前 是遊樂場的土地上興建。至今已有五千三 百三十人從黃大仙下邨遷往其他新邨居住

橫頭磡邨——重建計劃的第一期工程 ,包括在地下鐵路車站上興建一座大型慈 塲,提供廣泛的購物及社區設施,並有一 千個住宅單位。與此同時,另一座新風正 在邨內一個舊遊樂場上興建,落成後將有 五百個單位及一個小型街市。現時,兩座與 商塲為隣的樓宇正進行搬室,以便興建一 個巴士總站及在其上面的五百個住宅單位

·商場及巴士總站將於一九八三年建成。 觀塘(翠屏道)————第十七座已改 建完成,兩座新眞正在興建。

東頭及樂富邨————--|兩屋邨的龐大重 建計劃,正與黃大仙下邨及擴大橫頭磡邨 一併籌劃。在東頭邨方面,初期工程包括 在舊遊樂場上興建兩座新度,定於一九八 一年完成。在樂富邨,已有四座樓宇改建

李鄭屋邨······邨内的小家庭已被安排 入住大坑東重建計劃興建的單位,餘者可 入住八一年落成的麗閣邨。

屋邨住宅舖位調整租金 隨着通貨膨脹,市民入息亦有增加, 房屋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由去年三月一 日起,將申請入住公共屋邨單位,家庭入 息限額提高,這是前年六月調整以來,另 一次放寬。

今次調整後的限額如下: 家庭人口 茜的最高限額 新的限額 三名 二千二百元 二千四百元 四名

二千三百元 二千五百五十元 五名 二千四百五十元二千七百元 六名 二千六百元 二千八百五十元 七名 二千七百五十元三千元 八名 二千九百元 三千一百五十元 九名 三千元 三千三百元 十名以上三千一百五十元三千四百五十元 調整入息限額,對市民是一個喜訊, 不過,屋邨居民,去年亦會受加租的威脅。 首先加租的是乙類屋邨的商業單位, 該等單位,由去年四月一日起加租百分之 二十五,受影響的舖位約有一萬二千間。 隨着,建於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七年 期間的十四個公共屋邨,與及若干個改建 屋邨的居住單位,有小部份單位,因租金 較低者,則加租百分之十五。

四六

由十二月一日開始,乙類屋邨及前政 府廉租屋邨的單位,亦告加租,每平方呎 增加一角一或一角二仙。

與此同時,臨時房屋區的證費亦告增 加,市區,荃灣和沙田臨時房屋屋區的證 費,每平方呎增加兩角,新界其餘臨時房 望區的證費則每平方呎增加一角。

彈性政策處理木屋問題

由於合法與非法移民大量湧至,木屋 區居民離境,據房屋司廖本表示:由於 缺少一項全面調查,故無法獲知木屋居民 的確實數字。他估計這方面的人口可能高 達七十五萬人。

儘管房屋署僭建寮屋管制組大力掃蕩

非法僭建木屋,每月新建立的木屋仍達四 百間。

於由木屋區居民劇增,房屋署已採取 校具彈性的政策來處理木屋問題。鑑於現 時市區內可供緊急應用的臨時房屋區已用 盡,以後若有天災,市民只可遷入新界的 臨時房屋區,不過如災塲附近有港府在短 期内不發展的官地,則可讓災民自行蓋搭 居所,這些遷建區可免除災民入住新界時 所帶來的不便。

房屋委員會並實施一項新居住資格規 定,在港住滿十五年或以上的合法木屋居 民,可獲得優先權入住公共房屋。若他們 的居所因受清拆影響或天災中被毁,他們 便可獲考慮編配公共房屋。至於居港不足 十五年的合法木屋居民,失去居所之後, 只能入住臨時房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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