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費郵件郵 陸 海港 香
翩
品
四二一八四二
安士
一安士
接
郵件類別
四二一八四二一一重
二安子
一安士
磅磅磅士士士上| 磅磅磅士士士士
量
一八四二一一六四二一五四二一本
一元三
(書籍速四磅}
每加二磅
供應盲人之刋物
免
四安士
八安士
不接受辦理
保即收 掛保保 包
號
保險包裹
明
小
險
信
鼴
康
包
不接受辦理
〔最重不逾廿二磅) 每加二磅五毫 首 二 磅 三元
亳亳亳亳亳亳 元元元元亳亳 港
三二一七四三二|六四二一七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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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中國、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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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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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
每
五三一九
一元五
元七
元元毫毫
五三一九
二元五毫
限
不得違二英尺。 長寬厚三者合計以三英尺爲限,惟其中最大之尺度
最小限額:
長五又二份一寸,寬三又二份一英寸。
非捲軸狀鄉件
寄各地均不過四磅
最大限額:
四磅
寄海外各地者不速 寄本港者不逾二
捲軸狀郵件
不逾十五磅
(請參閱郵政指南) 不逾十一磅
寄各地均不逾二磅
〔請參閱郵政指南) 郵費與重量限額各地不同
一元七
毎件四毫
元元亳亳
最小限額:長度及直徑之兩倍合計不得小過六又四份 英寸,其最大之尺度不得小過四英寸。
最大限額:長度及直徑之兩倍合計以三英尺五英寸爲 限,其中最大之尺度不得逾二尺十一英寸,
明信片不得作爲印刷品寄出。
厚度不得小過百份之一英寸。 寬度不得逾四又八份一英寸。但不得小過三又二份一英寸 長度不得逾五又八份七英寸。但不得小過五又二份一英寸
各地每件二元 每四百元保險值或不足四百元之數繳保險費二元。最高保險額各地不同,請參閱郵政指南。 每四百元保險值或不足四百元之數繳保險費二元(另繳掛號費及郵費)。最高保險額各地不同,請參閱郵政指南。
掛號郵件或一元五毫,只接受收件回執與寄件同時投寄
收件同
保險郵件之通告)
(航空郵件;表內所載而適用於海陸郵件之一般規例亦均適用於航空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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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
第二十九回
郵電便覽
香港海陸郵件郵費表
(第八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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