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費郵件郵 陸 海港 香

四二一八四二

安士

一安士

郵件類別

四二一八四二一一重

二安子

一安士

磅磅磅士士士上| 磅磅磅士士士士

一八四二一一六四二一五四二一本

一元三

(書籍速四磅}

每加二磅

供應盲人之刋物

四安士

八安士

不接受辦理

保即收 掛保保 包

保險包裹

不接受辦理

〔最重不逾廿二磅) 每加二磅五毫 首 二 磅 三元

亳亳亳亳亳亳 元元元元亳亳 港

三二一七四三二|六四二一七五三

元元元元

五五五三

毫 元元毫毫亳亳亳亳亳亳亳亳

澳門、中國、台灣

五三二一七五三|十九五二一一六 其

元元元

五元元元元元

六二二

I

六六六九五一

其他各國

亳 元亳亳亳亳亳亳 亳亳亳亳亳亳亳 鏻

五三一九

一元五

元七

元元毫毫

五三一九

二元五毫

不得違二英尺。 長寬厚三者合計以三英尺爲限,惟其中最大之尺度

最小限額:

長五又二份一寸,寬三又二份一英寸。

非捲軸狀鄉件

寄各地均不過四磅

最大限額:

四磅

寄海外各地者不速 寄本港者不逾二

捲軸狀郵件

不逾十五磅

(請參閱郵政指南) 不逾十一磅

寄各地均不逾二磅

〔請參閱郵政指南) 郵費與重量限額各地不同

一元七

毎件四毫

元元亳亳

最小限額:長度及直徑之兩倍合計不得小過六又四份 英寸,其最大之尺度不得小過四英寸。

最大限額:長度及直徑之兩倍合計以三英尺五英寸爲 限,其中最大之尺度不得逾二尺十一英寸,

明信片不得作爲印刷品寄出。

厚度不得小過百份之一英寸。 寬度不得逾四又八份一英寸。但不得小過三又二份一英寸 長度不得逾五又八份七英寸。但不得小過五又二份一英寸

各地每件二元 每四百元保險值或不足四百元之數繳保險費二元。最高保險額各地不同,請參閱郵政指南。 每四百元保險值或不足四百元之數繳保險費二元(另繳掛號費及郵費)。最高保險額各地不同,請參閱郵政指南。

掛號郵件或一元五毫,只接受收件回執與寄件同時投寄

收件同

保險郵件之通告)

(航空郵件;表內所載而適用於海陸郵件之一般規例亦均適用於航空郵件。

}

1976

第二十九回

郵電便覽

香港海陸郵件郵費表

(第八篇)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