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特別留用地區」換地程序如下:
一、新界地方+每有指定「特別留用地區」作爲準備 發展地區之用,而在此地區内,因發展工作尚未進行,亦 未有公共計劃促使政府取用區內之土地。
二、一經指定爲「留用地區」之後,在此等地區地界 內之土地,可獲得換地之資格。
三、此類換地須遵照下列規定辦理:
甲、計算方式,可依照一呎換一呎之方法,或同等價 值之土地換取同等價值之土地方法,但批回之地面積不得 超逾送出土地之面積。
乙,僅能在新界民政署長認可之地區內批出土地作爲
香港樓宇求過於供
交換,但不得要求批取已有分區發展大網購財,或沒有藍 圓,已指定爲「留用地區」成政府有意指定爲「留用地區 一等地區土地。
丙、申請人須自行霓定擬換取之土地,並須先行查詢 該地所在地區是否爲認可之地區。
丁、申請人可以申請換取農地或建築地。 戊、新批地段之價值超粱送到土地之價值,則須補 足地價。
己、新批地段之發展及批地條件須視所在地區之需要
·遵照訂定支配條件執行。
庚、申請人必須以無負債之吉地送出作爲換地。
樓宇買賣異常暢旺
惡劣者鴦西環、灣仔、筲箕灣、油蔴地、紅磡、深水埗及
(七)年內,較舊地區的過情形已有顯著改善 - 西 環個人居住面積已由二十三方呎增至四十方呎,灣仔由 十三方呎增至五十方呎,油蔴地由三十七方呎增至四十七 方呎。畧高過廉租屋的居住標準。(按廉租屋每人居住面 積爲三十五方呎,徙置屋由二十四方呎至二十七方呎。) (八)百分之五十六的家庭居住環境介乎徙置與租 屋之間。百分之六點六居住擠迫情况連徙置屋却不如
地產商面臨困難
港人居住環境欠理想,主要原因是由於樓宇供應不足 所致。而地產商未能大量興建住宅樓宇,其本身所面臨之 困難亦有下列原因。
(一)缺乏適當土地以供發展。
)建築圖則由草擬至獲批准之過程中所需之時間
頗長
目前一般市民之居住環境未達理想,戰前樓宇比戰後樓宇更甚,而最擠迫的是旺角、深水埗及西環,因 此樓宇形成求過於供。樓宇買賣去年度又掀起了戰後的新高峯,與黃金時期的六二至六四年不遑多讓,房屋 出售達二十四億八千四百二十多萬元。
居住環境未符理想
據收集之資料顯示,由一九七〇年至七六年的六年內 ,私人及政府建成之住屋單位可容一百〇四萬人,包括私 人住宅三十六萬人,屋宇建設委員會及房屋協會屋宇十二 萬人,及徙置屋、政府租屋五十六萬人,預料在同一時 期,對住宅需求的人口共一百五十萬人,包括迫切等候徙 懂的居民五十萬人,數伙合住一單位居住情况極擠迫者五 十萬人,以及六年人口增長五十萬
目前本港一般市民之居住環境尚未達理想程度。據可 靠之資料顯示,近年本港人居住情况如下:
(一)大約百份之三十八的家庭個人居於居住面積超 過五十方呎的樓宇,百分之五十六家庭個人居住面積爲二
1973
夭年任 第二十六回
十五至五十方呎的樓宇,而約有百分之六點六個人居住少 於二十五方呎的樓宇。
(二)戰前樓宇比戰後樓宇的居住情况較爲摶治。 (三)居住情况最擠迫的是旺角、深水埗、筲箕灣及 西環。
(四)百分之二十二點六的居住單位係由兩戶或兩戶 以上人家分租之戶數更多。戰前樓宇居住單位有百分之五 六點一,由兩戶或以上人家分租一單位,戰後樓宇同樣 形只佔百分之二〇點九。
(五)人烟稠密的住宅區,由住宅樓宇改爲工業用途 者極多,尤以西環、筲箕灣、尖沙咀及紅磡區爲然 (六)以人口挤迫程度及同一單位分租戶數多寡,以 及住
免其他用途等因素作衡量標準,居住環境最
居住須知
(三)批准「樓花』亦需相當時間。
(四)建築成本上漲。
(五)地價成本昂貴。
以上之困難,目前地產商確難獲較佳之地盆發展,市 區內之地盆,多由舊樓拆卸,地小而形窄,難以-
分發展 在興建時,各階段須經當局批准,排期太長,費時過久
櫻宇買賣增長率
本港房屋買賣去年掀起最高峯,與六二至六四年不違 多讓,以是年度計,房屋出售達二萬五千四百五十多宗, 總值二十四億八千四百二十一萬七千餘元,比對上年度約 十六億六千五百二十七萬四千餘元,超出了八億一千八百 九十四萬二千多元,增長率達百分之四十九有多,單是政 府增益的「士担」費就達四千八百七十七萬元。有一特徵 是各區的房屋估價却平均上漲,且幅度相當大,以對上1 三
(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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