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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1968

08 看透年任 第二十一回

商旅指導

香港有稅貨品税率表 (第八篇)

110

其他不起泡酒,非桶裝輸入

110 KO

(二)已切煙葉

陳英酒

二五〇

啤酒,西打巴厘酒除外,重力不超 至1055度者

1 KO

超過1055度者每度加費

有麻醉劑之飲料,其力度超過 二十二度者,每一度加費

*

11.00

11.110

O·OD

O·O

一 英聯邦產品

二 他處產品

(甲)含水份百分之十以上者

(乙)含水份百分之十以下者

一 英聯邦產

八元

+

五鬥

二 佈處產品

八元三角

第二部

非歐洲式酒 類

乙、製成菸草

(香港醅) (英聯邦產品)

(其他產品)

(一)雪 茄 煙

(煩 別 ) 北歐洲式酒類,包括中國酒, 日本沙基酒,亞力酒 如酒精力度超過百分之三十者, 每增加百分之一加費

1 英聯邦窖及製造者

八元七角五分

六五〇

六十五〇

七,五〇

二 祗由英聯邦製造者

九元五角

三 他處產品

十一元二角五分

0.11K

*

二六

0.1110

(二)捲

第三部

(煩

工業式酒類 (香港產富)

1 英聯邦產品及製造者

(英聯邦產品)

(其他品)

二 祗由英聯邦製造者

乙烷基酒精,及含有乙烷基酒精

.

*

三 他處產品

如酒精力量超過百分之三十

每增百分之一加費

*

O.THK

九元四角

十元

十元九角

(三)其他烟類包括鼻烟及切烟

一 英聯邦產品及製造者

八元〇五分

七元四角五分

工商業管理處長對於酒類非列明在一、二部之内者,有權估定其所應繳之杓率。 如輸入份量不超過二加侖者,則處長有權規定每加侖繳稅五十元。

二 祗由英聯邦製造者

三 中國製造者

二元五角

汽水稅

烟草稅分爲二類,一爲未製菸草,另一爲製成菸草,未製菸草又分爲兩種,爲 連筋菸葉,另一爲已切菸葉。製成菸草亦分爲二類,一爲雪茄烟,另一爲捲烟。均以 一磅爲單位課稅。茲將各項稅率列下

甲、未製菸草

(一)連筋煙葉

(甲)含水份百分之十以上者

1

一 英聯邦產品

二 他處產品

(乙)含有份百分之十以下者

一 英聯邦產品

二 他處產品

七元七角

八元

七元七角三分

八元〇三分

輕油

重油:

四 其他

汽水類稅每加侖課四角八分 甲醇說:

八元九角五分

甲醇稅每加侖課七元五角,此外,對每百分之一甲醇强度超過百分之二十五者 每超,百分之一每加侖三角。

碳氫化合物油類稅

汽車用汽油每加侖一元八角

其他輕油每加侖一角

中華巴士及九龍巴士公司之公共巴士所用的汽油柴油,每加侖五角

其他汽車用油,每加侖一元三角。

其他柴油,及其他在上述分類以外的重油,每加侖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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