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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在施行買分層樓宇必須採用合約的 條件時,對於純粹關係到某一樓宇質素 問題之合約條款,土地登記官是不予處理 的。例如關於建築方面的特別指定,包括 裝修與裝置的質量或是否有足够冲用水 之供應,或水管與其他配備物之是否適當 等事項,應由買賣雙方自行商。

06 看老年馁,第十九周

香港全貌

一年來之香港建築

谩銷通。

(第二篇) 形之下應可推行其計劃,但此等計劃亦可 能因各種原因而遭遇困難。

六五年拆舊樓數字之銳減,是一個好 現象,因爲投資地產建築大減,將使新樓 之供應銳降,可能使建成之新樓有時間墁 年

過去七年申請豁免租務管制之樓宇及 住客搬遷補償統計如下:

樓宇嬗數

一九五六———五七

111110

一九五七——五入

三四五

一九五八——五九

四三

一九五九......

1100

一九六〇六一

一九六一

六二

四〇一 一〇七

一九六二————六

1

1/1111

三、八四四

樓花買賣合約問題

一九六四年五月三十日港府新聞處消 息:土地登記官昨日發表一份備忘錄,對 於土地登記處第一號公告所開列有關因執 行改進辦事程序所引起之各項實質問題 提出詳細指示,以供有關人士參考

第一號公告規定未完成之建築物分層 出售(即「樓花」)。須得土地登簒批

備忘錄所提供的資料,大致是與發展 者及其律師有關,但其中有若干項對一般 人士亦有關係,特別是有意購買分層樓宇 (樓花)的人士。

備忘錄強調:土地登記處公告的方

住宅搬遷補償 四、六〇四、七六〇元 九、四一九、六一元 十六、一六一、六三元 10-110K/OKIIR 一六、三二九、四七二元 五〇、四四八、七九四元 六、〇九、七一三元 一七〇、二五〇、〇四四元 案所提出的保障並不是絕對的,必須明瞭 土地登記官所關心的,只限於根據與港 府訂有合約,或根據一項豁免法令而必須 獲得批准的發展計劃。對於所有無須土地 登記官批准的任何發展計劃,土地官不予 以任何調查,並且無權施行任何旨在保障 購買者之合約性條件。

有意購買分層樓宇者應明瞭目前方案 之各種限度。土地登記官對於發展者之業 務並不進行任何調查,而純靠宣誓書所提 供之資料。但宣誓書內所列的事實,並不 能保證發展者有-

分能力來進行他所建議 的計劃」

土地登記官可能假定宣誓書內所載之 事實係屬正確,從而認爲發展者在通常情

目前方案在制定之前,會送交包括有 律師公會代表在内之土地登記處常務委員 會研究。不論律師或居民大衆·

備忘錄首先指出,在本港進行的樓花 買賣(又稱未達成樓宇)並非受到土登 記處所開列方案的絕對保障,買主切勿發 生錯覺。

蕸項錯覺究竟是怎粿產生的呢?必須 追溯到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谠府施行 的一項土地政策。在过一天之前,田土登 記處對置業商出售的樓花全不過開,在這 一天之後,則對若干類樓花作有限度的約 束。不明健象者,或以爲從今以後,買樓 花絕對安全,萬無一失,這是不對的。

備忘錄提到:「土地登記官所關心的 27 只限於根據與港府訂有合約,或根據一 項豁免令而必須變得批准的發展計劃 於所有無須土地官批准的任何發展計劃 土地官不予任何調查,並且無韞施行任何

六二

旨在保障購買者之合約性條件。」 這段文字比較難懂,涉及許多專門名 詞,所謂「與港府訂有合約的發展計劃」 ,即指目前拍賣的公地,和規定在公地上 建造的樓宇,所謂「一項豁免令」,具體 說來,就是經租務法庭批准拆遷的舊樓。 明白讓兩點意義之後,就不難理解,土地 登記官只有權約束在公地上或批准拆遷的 舊樓上所出售的樓花。置業商在其他地 登告白出售樓花,士地登記官不僅不會去 質,而且亦無權約束此類產或樓花。

什麼叫「其他地產」,不妨舉幾個例 子,第一是拆卸新樓所得的士地,因拆新 樓無須港督頒佈「豁免令」,置業商自 不必向田土廳申請批准發展計劃,第二種 是私人斟盤,住客搬遷的舊樓。

這項拆遷方式並未通過租務法庭進行 更談不到豁免令問題,第三是私人多年 擁有的吉地,此種土地一無上蓋,二無港 府合約約束,業主有權自由發展。

至此,買主對那一類地產的樓花較有 保障,那一類地產的樓花較無保障,不難 心中有數,但必須說明,「較有保障」並 非「絕對保障」,「較無保障一不等於「 全無保障」。不能因此貶低某一類樓花的 價值。

備忘錄又提到:「有意購買分飛樓 宇者,應明瞭目前方案之各種限度。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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