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第三號鐵路地區 (依規則第二條(丙)項規定
費
泵 泵泵 泵
車房亭、汽車服 務站、商店、展 覽室、店鋪及其 他構築物
畢枰山隧道南便有上蓋 露天
每方尺每月一角二分 每方尺每月六分
畢枰山隧道北便有上蓋 露天
每方尺每月四分 每方尺每月二分
耕植——花園及
畢村山隧道南便
畢析山隧道北便
每方人每月一分之十分一 海英畝每年八元
水泵及抽水站
畢枰山泵道南便 二泵
每年一千〇五十元
畢枰山隧道北便
每年七百五十元 年七百
通路及街道
畢枰山隧道南便
每年五百五十元 每年二百五十元 每年五十元
畢扞山隧道北
十元
每年十元
畢料山隧道北便
每年五元
附表第四號香港九龍及新九龍
(依規則第三條規定)
搬運坭石及坭炭
香港九龍及新九龍
用途
搬運黑白黏土
每月二百五十元
靈坭——(一)承建商
畢新山隧道北
華科山隧道南便
親地區,地點及質量而定,最低 收費五十元
附表第五號新界(新九龍除外) (依規則第三條規定 )
(一)鄉人
每月二百元
每兩星期二元五角
(三)製專用
每月二百元
(D)ER
每人每星期十元 母月十元
香港年鑑
第十间 法規特輯
F
香港飛機塲規則
(轉載香港政府公報中文譯本)
一九五六年五月五日政務會書記官佈告,總督在政務會執行一九五六年二九號香
港飛機塲(調)條例第四條所授權制立下開規則。
第一條。本規則定名爲一九五六年香港飛機場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受和人」指處長書面授權以實施條例規定之人及警官。 第三條。處長或受權人等(甲)以口頭或書面下令——(一)對任何人,車 輛,牲畜或事物完全或指定時刻禁止進入機場,(二) 要求移 磡内之任何飛機, 車輛,性或事物,(三)要求將任何車輛,牲畜或事物遷離機場。(四)要求任何 人離開機場(乙)認定機場内可以構成危險之飛機,在塲内遷移之。(丙)認定在機 場內擠成阻碍之車輛,性格或事物,但螺內遞移之。
第四條。(一)凡在飛濺場内有下開情事之一之所爲者,以犯罪論,應受五百元 罰金之處分( A ) 阻撓處長或受權執行規則第三條規定所授權力者。(B)違反處長 或受權人依規則第三條規定所發命令者。(C)阻撓或妨礙機塲之正當使用者。(D) 未獲主管人員許可機登或企圖登上飛機者。(E)干涉或妨礙飛機或飛機應用有關事 物者。( H )在下列地方開發火光或抽煨甚或將赤裸燈火撈入(一)佈告禁止此 項行爲之地方,(二)飛機或液體燃料或爆炸品儲藏所五十尺以內之地方。(G)抛 鄭或遺棄足以傷害人物財產之事物或放棄麼物於專供收集廢物箱之外者。(H)攀登 將星,圍籬,欄柵,路軌 柱程者。(!)故意發於虛偽火警或救護警號者。(J) 不遵照處長或受權人指定之地方或地點停放飛機,或不將並非停在機庫內之飛撥作適 當之停放或繫牢者。(K)在機場內不謹慎或有危險性駕驟或停放車輛或不顧慮到應 用機場之人,或不遵照處長或警務處長所設交通訊號或佈告辦理,或不遵行警官或受 權人管理交通所發指示者。(主)發生意外車輛司機不向處長或受極人報告其本人之 姓名地址與車主之姓名地址者。(M)在專供停放車輛以外之他處地方停泊車輛者。 (N)踏踐或損害塲内花基或所植花木或摘折或傷書樹木花草者。(口)不能嘗束其 牲畜者。(P)群出犯罪傷人或速人語言者。〔Q)有猥褻或不守秩序之行爲者。 (二)凡未經處長或受擺入許可而有下開情事之一之所爲者,以犯罪論
,應受五百元罰金之處分——(子》經由當時專供進出機場閘口或路口以外地方出入 。(#)把入機場內當時並未開放之部份地方者。(寅)移動,損害,塗抹或 更改成爲機塲一部份或專供機場用或其有關之樓宇建築物或其他物產冫不論爲動產 (EE)D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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