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就進口處橫度,加堅固鐵欄,免人悞行進入。
第四十四條‧凡使用登梯· ( 甲) 梯之裝設不得由梯面基地處斜出
•(乙)凡未經饑務人員書面許可,不得設垂直之梯。(丙)梯道深六十尺 以上及自地平線傾斜七十度以上者,照垂直線計,每距三十尺以內,須設一 平台:(丁)平台所建孔,除該梯-
分傾斜能加以遮蔽者外,不得在垂直線 上建相連孔两處。(戊 ) 鋼塲一切用梯,須搆造堅固,緊繫於穴邊或支衫, 及維持其完整。踏板相距不得超過九寸,嵌入梯之两邊,並用釘或他泆釘緊 (已)梯頂須突出穴口之上至少三尺,並縠堅強扶手
第四十五條。無論何人在垂直或傾斜鑽穴梯道上,不得携帶或獲許携帶 饑餓,工具或鬆散物料,但爲修理或其他工事用所必要者除外。
第四十六條,所有垂直或傾斜繼穴,水池或滑孔之頂端及頂端以下一切 進口處,須加欄柵或閘門,但因修葺或其他工作經採取預防措施免危害人之 生命者,得准許將欄柵或閘門暫行拆移之。
第四十七條。所有掘穴事物,工具,木料或各種散碎物品,不准放置未 加保護之鐵穴過邊附近
第四十八條•深逾一百尺以上之垂直鐵穴,所用挖泥機,升降籃或漏斗 均須供指導。
第四十九條‧鋼穴工人必要由一便通往另一便者,須在各站設置不必進 入或橫過殺機部位之通路。所有通路須瞉穩固圍欄
第五十條。除因上落及爲修理事務外,禁止進入,或橫過絞機部位地方 但進行掘工作時,在垂直鑱穴担任撐柱之人不適用本條之規定•
第五十一條*(一)在卸塌餞穴內,所有挖泥機,升降籃或漏斗,不得 滿載至邊緣。(二)在挖泥機,升降籃或漏斗離篛穴頂底两端前,須由 管工目切實監督其事。(三)凡有工人在穴底工作時,不得將挖泥機,升 降籃或漏斗直接運落,須先停於離穴底十五尺以上之處,俟穴底發號人發出 續下訊號後,再行落。但鏞工所在地距離控制絞車(溫治)或轆轤機不滿 五十尺之鑰穴,不適用本項之規定
免受爆炸損害,並須在道底端加設梯伸至穴底。但在穴傾斜媚穴內,得改 用長鏈,以代替梯
第五十三條。(一)鑱穴未有另設梯道使工作人員得以走避者,則在 運石水等物時,須供設適當遮蓋,以資保障。(二)鑱穴在通常絞運工作中 而進行鑿深時,須加設遮蓋,以保護穴底工作人員。
第五十四條。鏤穴應用一切吊掛用具,須加設栓,掣或其他稔衆扶持器 並對上落泥桶或載器掛鈎小心處理,以兔危害工人。
第五十五條。〔一)所有深達五十尺以上之戀曲鐫穴,須在下列各處互 設有效方法,交換清晰訊號(甲) 絞機,(乙) 穴頂,(丙)進行絞運 之最低點,(丁)當時應用之各中站,但本項之規定,對卸工作時所用 號器不適之。
(二)鏽務人員對於本條(一)項規定之全部或一部需要,得以書面豁 免之,上項豁免得由鑄務人員預先七日通知予以變更或撤銷之。不服上述變 更或撒銷時,得向監督提起上訴。
(三)鋼穴使用絞機一副以上者,每一絞機須加設本條(í)項規定之 訊號器一套。
第五十六條。凡用人力或獸力絞運之探鏽洞穴,得由鏞務人員豁免規則 第四十八,五十二,五十三及五十五條之規定。
第五十七條。臨時或永遠廢棄之鏞穴或其他危險地方,其地下進口處, 須就進口處橫度,加殼堅固圍欄,免人誤行進入。
第五十八條(一)規則第五十七條所稱之地方進口或傾斜洞口而直接 透入行車地道總路者,該進口或洞口處暨設於其下層或傾斜方面之工事,須 加堅固圍欄,俾保障在內工作人員不致遭受除下物料傷害
(二)每班鱵工之工目有理由相信鐫內懸壁或其他部份有危險情狀時, 須卽報告——( ) 上級人員,由各該人員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將危險物移去 (乙)接班工人之工自
第五十九條(一)鋼地並非安全時,所有在工作中之穴,抽水穴, 第五十二條,所有穴在進行鑿深時,須供設梯道,吊離穴底若干遠, 通行路,空氣道,工事,坑道,及平面橫過傾斜與地下通道等在實際應用期 中卷 日用便覽
香港年鑑 第八
法令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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