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條:一九四〇年三二號入资移民制例,一九三九年一二號人事登能 條例所有此項修正條例,一律宣告廢除。
第三十七條:本例自總督以公告在政府公報通告之日起施行
入境人民統制施行細則
第一條:本規則定名一九四九年人民入境統制規則,于一九四九年入境人民統制 條例實施之日起同時施行之。
第二條:入墻檢查信號,日間以 HNN 旗號,夜間以垂直線白紅白四蹬爲信號 ,同等距離逾三足以外,四過在一英里外可以望見者爲度。
第三條:本規則第一號附表所載第一及第二部地方爲施條例規定之拘留所,第 一部所藏地方監獄司管制,第二部所戰地方歸警務處長管制。
(甲)穿着本人 第四條:在所拘留之人,與案件押候待審人受同樣待遇,並 私有衣服。〔乙)准許接收外間送來食物與醫藥便利,或物品歎項。(丙)隨時得請 求法律援助及與法律顧問諮詢。(丁)准予使用欒書艾員。《戊》於呈由在押拘留所 主管人員核准後,准予其他之便利。
第五條:移民魏制官對於條例第十條(三)項,十三條(一)項(甲)欲, 二,二十一,二十二條及二十八條。二》項賦予之權力,不得執行之一
第六條:爲實施條例第11十四條之規定,外國人必要登記之詳細事項,爲本規 第二號附表格式所列老,但在一九四六年一月一日或以後曾經向本港警察登記者,對 於該第二號附表第二部所載事項,特許豁免呈報之。
第七惔:爲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外國人須呈繳本人相片二件,大小與護 照通常所用而其質素則由外國人登記官核定之,但在港停留四十八小時以下之外國人
·准免照本條例之規定。
第八:焦寞施條例第二十六條(一)項之規定,應依本規則第三號附表所載表 式作成紀錄册一件,而條例第二十六條(二)項規定之報告,須備載上述紀錄冊隨時 記獻之正確事項。
第嵘:本規則第四號附表列載各個文件應納費用
第十條:入境移民准據依貸繳費後,得——(甲)發給護照與英籍人民,(乙) 依章納費後,得給予其人來往本港某一次行程身份之證明書或緊急證明書一件。 第三间
香港年鑑
中卷
明其身份。
i
第十一條:入境移民官有全檐决定,對於經由本港之人應給予免費入境許可世 對於其他人等,於依章納費後,則給予入境許可證一件,移民官簽發上述許可証, 法得在護照或其他旅行文件之上印,並記明許可証有效期間及規定之合法件等。 第十二條:對於在港外國居民依章納費後,應給予身份証明書一件,使能在港翻
第十三條:移民證對於任何人依章納費後,應給予邊境通行證一件,俾予其人以 通過及重復通過本港陸地邊界與本領海界線内有-
分權力,其界籐得在通行證內列 期之。
第十四條:本規則第五號附表所載表格,對於某一特殊事件或某】種類事件移民 官認爲需要更改其方式應予以改正之,依式填註後,即可作爲依規則第十條規定簽發 之身份與緊急證明書,外國居民身份證珥書及邊境通行証。
第十五條:香港政府正式承認之外國領館人民屬於中國籍來往本港與中國地方政 澳門者,亦特許免遵條例第四、十八、二十五及二十八條之規定。
第十六條:附表第六號所載表格,爲一九四九年入境人民制條例第十四條規 定所需保單表式。
附表 第一號 拘留所
第一部——赤柱監獄,域多利亞留所,荔枝角女監獄。
第二部——下列警署緻押所:(一)香港——中央警署、東區警署、西區警署。
(11)九龍及新界——水警署、油蔴地警署、九龍城警署、深水埔馨礬、屏山警署、 打鼓嶺警署、大埔警署
附表 第二號 表格
第二部表格均從畧)。
非英籍旅客(中國人民除外】抵港前依規則第六條規定登記之詳細事項(第一
附表 第三號 紀錄册
依規則第八條規定魠錄證(學)
附表 第四號 費用表
依規則第九條規定費用表入境許可證(有效期六個月)
許可證(有效期二年)............六元。邊境通行燈(有效期一年)............元。四 年居留証明書(有効期五年 ......六元。十年居留証明書龸有効期五年)
T
········十元。旅行文件
....四元。每年換領護照
日用便覽
:元。護照(有効期五年) 法令規章
五
二元,入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