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七年三月八日)
一九四七年三月八日香港政府憲報發表一九 四七年地方稅草案,付以草擬之目的及原因之聲 明,將提交稅務委會審核及倏陳意見,然後由港 警會同立法局攷慮,並以最後决定,俟根據 九四七至四八年之估計,而决定本年之標準稅率 後,繼交立法局討論。內容分十五章,名爲一九 四七年地方稅期例:內亦財產稅、薪俸稅、營業 利益稅及利息稅四項。政府將組設地方稅局,以 擬定施行辦法,除財政司外,由港督另委四人組 成,一切問題概取票决制度,若四位議員數相 等,則由任主之財政司付决。爲執行此法例, 港督將委出一專員、代理專員、助理專員、及估 價官,凡被委執行此稅例之職員,須事先宣誓絕 守秘密,不得將關係稅務之文件或紀錄宣洩,除 執行本案所指定之任務外,彼等無須將文件、或 數目交出,提示法庭。
財產稅
財產税征收辦法 卽地宝
及房屋 業主至所負担之稅,其稅率係根據現在政府所估 計之房屋價值而定其稅率,同時將價值打百份之 十之折扣,因此折扣係代表所負担之修理費者 *稅率係根據一九〇一年稅率則例所估計之標準 新界物業(新九龍除外)乃在該屋估價四分】
0.
金由租金內扣除,又任何一私人產業,若在任何 1 「估計稅年度内,有一整個月內或以上無人居住 者,其無人居住期間所繳之稅金,則照額發還, 「惟以一個月爲單位。
代繳人可將稅
關於個人薪金所得稅,職員收入包括:白 所受之薪金、養老金、紅利、恩俸、佣金(舟車 費不在內)。主所免費給予之住所之租值。 若僱主以低廉和他將屋租與職員,應照其應付 之相慎計入其入息内抽稅;惟租值超過其入息六 份之一者,所超過之數目,則不計入可征稅之範 圍。已正式結婚之夫婦,其妻子之入息,將計人 丈夫之入息內,同樣繳稅,惟稅務專員得依照 形,或准予夫婦分別繳稅,不作一人收入繳稅。 本年所得稅,將照去年入息估計征收,規定稅率 多少迄未確定,惟入息多少所負稅率之比數則已 規定如下:
(一)每年入息有五千元者:照規定稅率抽四 一。有一萬元收入者:後五千元照定率抽一半 。 有一萬五千元收入者:則最後之五千元(卽 其第三個五千元),要照定率抽四分三。國有二 萬元收入者:則第四個五千元,照定率十足抽稅 。有二萬五千元收入者:則第五個五千元,要 照定率十足抽稅又加定率四份一。因有三萬元收 入者:則第五個五千元收入,照定率十足抽稅又 加定率之一半,有三萬五千元收入者:則最後 五千元,照定率十足抽稅又加定率之四分三。超
香港年鑑 第九模 法例摘錄一 地方稅條例
嘗。該案又規定
下:個人免征額定五千元,妻屬免征額定四千元 第二個兒子免征額定二千元,第三個兒子免征 額定一千元,第四個兒子免征額定一千元,故一 妻四兒者年入一萬三千元以下者免征。關於免稅 之種類:包括政務人員、及駐在本港之外國領事 館議員、及暫在香港居住而非香港居民等。非本 港居民,或在本港暫住之居民(又規定若在本港 居住共超過一百八十日以上者,須負該年度之稅 務,若居住共超過三百日以上者,其在不同一年 份時,則須負兩個年度之稅務),所有一切個人 收入,除由雇主特賜之歐項外,俱作所得論;而 征稅負稅之人,在其開始獲得所得起至停止獲得 所得止,負責繳付所得稅。
營業利益稅之意義,係指及在香港經營商務 而獲得之利潤,則納稅。利益稅除公司外,個 人營業所得者亦要納稅:例如經營商務或專門職 員所得之收入,惟若眞每年入息在五千元以下者 ,可免繳稅;其個人營業利益稅,將照薪給稅率 征收,其在英國已繳稅者,到港後,已繳稅之期 限內可免再繳;其本人不在港而由代理主理其業 務或利益者,並須同樣課稅;只其代理不只一人 ,則數代理之入息或利益總合,作其本人一人之 利益征稅;每有限公司派與股東之息口,無須計 入該公司應納稅之款項內,惟每公司于分息後, 應以証書發給每股東。又個人經營商務或專門職 業所得之收入,其所納之利益稅額,不得超過任
免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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