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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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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比項開支在香港支出,列入本港暫記帳內,數字杓計爲一千五百萬元。 北開支用途爲:(一)自一九四六年五月一日以來,在本港、倫敦、澳洲,或其 他地方支付之義勇軍及其家族之薪津及恩恤金。(二)自一九四六年五月一 日以來,在本港、倫敦、澳洲,或其他地方支付之非公務員遣送旅費。(三 ) 在澳洲、澳門及其他地方支付之若干維持及救濟費。(四)民衆防衛隊工 作人員額外津貼費。

香港年鑑 第三篇

財政與金融

一年來

來的財

財政

六・海港設備

醫務費

11 HOO OOOR 一、七二二、九〇〇元

八,工務費

克•汽車運輸

+1

子,辦事處用具傢私 鐵路復員費

千二‧電 訊

十三,水務建設費

十四 其他

以上共計

一〇、八〇九、OCO元 一、七九二、100元 1110H POOR 十一、三八九、八〇〇元 KOOR 、五〇二、五〇〇元 三、二六五、000元 一、七八七、一〇〇元 六〇、三九九、四〇〇元

本年度此項六千餘萬元之復員建設支出,本預備單獨發行公債六千萬元 ,以資挹注。後因復建設工作,大部倘未進行,與其年年發行公鑽,不如 一次發行,較爲簡易。故於本年十二月三日,港府提請立法局,一次發行公 債一億五千萬元,全部撥作復建設費用。本年度所需之六千餘萬元,亦一 併於此數內分期撥支。關於此一億五千萬元公債之條文内容,及項用途分 配,詳見「負債」一章。

光復後香港政府之負債

自戰爭結束以來,香港政府之負債項目,有戰時負債與戰後公債兩種:

甲戰時負債

戰爭兵間,至本年三月,英廷曾代港政府舉付各種戰時臨時開支。此項 外價數字,至本年三月止,共計三百二十五萬鎊。此項費用之支出項目爲: (一)義勇軍薪俸,(二)義勇軍家族之津貼費及恩恤金,(三)非公務員 之遣送旅費,(四)民衆防衛部隊工作人員之維持及救濟等費,(五)額外 津貼費,(六)其他項目。

除此以外,本港於收復以後,有數種臨時的戰後開支,不能列入預算之

以上兩項戰時負債合計,爲三百二十五萬鎊又港幣一千五百萬元。 乙.復興公債

復員以後,港府歷年收支,俱感不能平衡。一九四六 一九四七之一 年中,預算時收入爲五一、三〇八、三〇〇元,支出爲一六七、八五四、五 七六元。故當時該年度之赤字竟達一一六、五四六、二七六元之顉,爲港府 歷史上空前之赤宇預算。後幸稅收收入實較預算時爲高,達七八、〇〇〇、 〇〇〇元,支出數字,亦較預算時爲低,僅三,000,000元,因 向倫敦訂購之工程設備,遲遲未能交貨,付欸乃不列入本年度支出項目之內 。是故一九四六—————一九四七年度之决算如下:

稅收

支出

赤字

七八、〇00、000元 OOOR

↑ [1]0 · 000 ℗ OOOR

CEMBRO 000 • 00OR) (工程費四〇、000、00元)

$11.000.000R

此頂赤字五千二百萬元,大部份乃爲復員工程費之支出,其彌補行政費 不足之數僅一千二百萬元。故一九四七 一九四八年之財政方針,一方面 在增加稅收,創立新稅來源,以期稅收項目與行政支出平衡,達到平時財 政之收支相抵。另一方面乃發行公債爲復員建設之用。蓋復建設費用爲戰 後之特殊支出項目,但有生產性,以公債抵-

,將來建設完成,可依此還本 付息。一九四七——一九四八年復員建設費用達六千餘萬元,亦非本年度正 抵銷。本年度自創立地方稅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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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預算中該項新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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