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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會資助院校校長薪級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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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已經詳細考慮有關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就其轄下七間大專院 校校長恰當薪級的建議。教資會最近委託顧問檢討上述事宜。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二)說:「政府接納顧問報告的結果和教資會的建 議,認爲香港大學(港大)、香港中文大學(中大)、香港科技大學(科大)、 香港理工大學(理大)和香港城市大學(城大)的校長職級屬於政府決策科首長 所屬的職位評值範圍,故此他們的薪金水平應相當於政府首長級薪級表第八
點」
「至於香港浸會大學(浸大)和嶺南學院的校長職位,我們同意前者屬政府 第一組部門首長所屬的職位評值範圍,後者則屬第二組部門首長所屬的職位評值 範圍。因此,他們的薪金水平應分別相當於首長級薪級表第七點和首長級薪級表 第六點。」
現時港大、中大和科大校長的薪金水平是固定於布政司薪酬的百分之九十八 的水平,而理大、城大的校長薪金水平則相當於首長級薪級表第七點,浸大 和嶺南學院的校長的薪金水平則分別相當於首長級薪級表第六點和第五點。
發言人指出,建議的薪金水平將導致港大、中大和科大校長的薪金水平向下 調整。
不過,發言人強調,現職校長並不會受影響。
他說:「我們同意這些院校的校長享有合約列明的權益,因此應容許他們根 據現行合約維持現有的薪金水平,直至該薪金水不相等於首長級薪級表第八點。 其後他們的薪金便會維持在首長級薪級表第八點。」
「此外,基於人事管理和維持運作上連貫性的原因,我們同意容許院校的管 理層採取靈活的處理方法,在與現任校長簽訂下個合約時,可給予他們現時個人 享有的薪金水平,但這些人的薪金水平應予凍結,直至該薪金水平相等於首長 級薪級表第八點,其後他們的薪金便會維持在首長級薪級表第八點。」
在調高理大、城大、浸大和嶺南學院校長薪金方面,發得人表示,政府難以 根據教資會建議把四位校長的薪金調整追補至一九九四年十一月。
教資會的建議是基於理人、城大和浸大已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取得大學的法 定地位和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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