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6-05-27 — Page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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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允義法官裁定《稅務條例》第51(5)條並無抵觸人權法,並判處首被 告罪名成立。

由於控方無法在毫無疑點下證明首被告提供給稅務局作為虛報支出的名單即 爲次被告所收集的名單,因此法官判處次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六月二十四日,等候感化官報告,被告獲准擔保出外候 判。

根據《稅務條例》,逃稅人上每項控罪最高可被判入獄三年及罰款五萬元, 另可被罰相等於逃繳稅款三倍的罰款。

水塘存水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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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本港各水牌的總存水共為四億八千八百六十

·萬六千立方米,佔總容量百分之八十三點四。

去年同期各水的總存水爲三億七千二百九十六萬立方米,即總容量百分之 六十八點六。

香港政府外匯基金票據投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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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基金票據投標結果

投標日期: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可供投標票據:外匯基金債券

發行號碼:七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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