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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作出上述結論的並不是「那些不明白物業轉易程序或對現實視而不見 的人」,而是英格蘭律師會屬下專責研究物業轉易服務工作小組的成員。

律政司指出,英格蘭律師會很著急要克服關於物業轉易的問題,但並不建議 重新設立強制性定額收費。

他又說,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該會專責研究物業轉易的工作小組會指- 「工作小組獲得的意見是任何定額收費(不論是強制性抑或建議性質),在任何 專利及合併委員會進行的調查中都不可能是符合公眾利益的。」

馬富善又指出,如指出廢除定額收費是「英格蘭的實驗」,實有誤導之成份。

他說,定額收費不單止已在英格蘭廢除,在新西蘭、加拿大及澳洲大部分地 確定額收費亦已廢除。廢除定額收費並非「一項實驗」,而是承認一個事實,即 定額收費妨礙競爭和不合邏輯的,且不能保證物業轉易服務的質素。

律政司馬富善的回應內容如下:

物業轉易的法律費用

羅拔施雅在信中提到有關問題是由廢除定額收費所致的假設,實際上並無任 何證據支持。

英格蘭的問題

英格蘭於一九七三年廢除定額收費,六年後皇家委員會會對全國的物業轉易 情況進行全面研究,有關報告並沒有提述施雅所指的問題。

近年,英格蘭要面對當地在本世紀最嚴重的衰退,衰退的打擊亦無可避免地 影響律師在多方面的工作。當地的物業轉易額由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二年間下跌 了一半•在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三年間,價格亦實際下跌了百分之四十五。我認 為施雅所說的「在過去二十年來對法律專業造成最嚴重打擊的災難」是由上述事 件所引致,與廢除定額收費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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