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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亦將規管廣播業的基本原則,由技術爲本轉為以節目為本,確保法例能 夠應付廣播業日後在科技上的急劇轉變。

新法例亦會處理並澄清有關外資擁有權及跨媒體擁有權的問題,以反映香港 作為亞洲廣播中心的地位。

文康廣播司蘇耀祖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有關制訂綜合廣播法例動議辯論 時,發言作上述表示。

蘇耀組反駁有些議員會批評政府草擬法例的步伐太慢,而草擬工作受到阻 延,是由於諮詢中方引致種種困難。

他解釋說,這項法例的草擬工作非常複雜和困難,而廣播業在過去幾年間的 急劇發展和轉變,尤其在科技上的發展,令有關工作倍加困難。

他說:「草擬工作進展緩慢,並非與諮詢中方出現困難有關。事實上,我們 並未就法例的擬稿諮詢中方,因為我們至今仍未準備就緒。但無論如何,在完成 草擬及制訂這項法例前,我們一定會徵詢中方的意見。」

「不過,我想向各位議員保證,我們現時已有一份明確的工作初稿,而我定 必竭盡所能,務求在下一屆立法會期內將有關法例的擬稿提交本局,供各議員審 議。」

較早時,蘇燿袓對立法局說,香港已為廣播業設立明確界定、公開和清晰的 廣播規管架構。

在一九九零年,本港只有兩間無線電視台,提供四條免費廣播頻道。現時, 本港的電視觀眾共有二十八條電視頻道可供選擇,其中包括四條免費無線電視頻 道、四條免費衛星電視頻道,以及二十條收費電視頻道。

此外,亦有六間外國及本地廣播機構以香港為基地,透過亞太區的衛星將電 視影像傳送至區內其他地方。兩間享負盛名的國際廣播機構,即CNN(美國有 線電視新聞廣播網)及CNBC(Cable National

Broadcasting

製作中心。

Corporation),亦已選擇在本港設立

蘇燿祖說:「過去五年來,本港的廣播業得以迅速發展及增長,足以證明我 們的廣播政策十分健全,而我們監管廣播業的環境亦甚具吸引力。」

「假若這個環境有欠清晰、公開和公平,以及缺乏明確界定,便不能吸引到 多間本地及外國廣播機構在本港發展廣播業務。」

「既然有這樣多的廣播機構決定在本港開展業務,那就清楚顯示出本港已成 為亞洲區的廣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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