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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根據現行法律,七歲以下的兒童一般沒有資格作供,而了解說出事 實的責任,但卻不了解宣誓的性質的兒童,只能作出未經宣誓的證供。該等證供 若無確實證據支持,則不足以將犯罪者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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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例草案亦遵照英國的做法,廢除有關兒童未經宣誓而作出的證供,須有 確實證據支持的規定。 注
發言人表示,一九九五年刑事訴訟程序(修訂)條例草案爲處境無助的證 人,即兒童、弱智人士及感到恐懼的證人訂定特別的程序,使他們在法庭作供時 避免遭受打擊和消除不安情緒。
他說:「條例草案的修訂條文可使處境無助的證人,均可在一間獨立於法庭 的房間,透過直播電視聯繫設施作供。」
他補-
說,這些修訂亦可使攝錄了與兒童證人或弱智證人會時實況的錄影帶 可作為審訊的主要證據,但有關證人事後必須能出庭接受盤問。
他表示,其他修訂可使在裁判官面前向兒童證人或弱智證人錄取的書面供 詞,在審訊時可作為證人的證據。
該條例草案亦建議設立一項制度,在檢控當局向裁判官發出「移審通知」 時,無須進行初級偵訊而把涉及兒童證人或弱智證人的案件即時交付審訊。
發言人表示,這項程序的目的是避免兒童證人須承受兩度作證所帶來的打擊 ——首先是在初級偵訊中作證,然後再於審訊中作證。
完
他說,這樣做亦間接有助減少審訊前的延誤。
電訊管理局局長介人引入競爭事宜的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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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固定電訊網絡服務引入競爭前,必須先解決若干複雜的技術和商業問題。
電訊管理局局長艾維朗今日(星期二)發表聲明,以協助固定電訊網絡服務 經營商就這些問題進行商業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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