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諮會同意新登記巴士配備司機安全帶
*****************
9
交通諮詢委員會今日(星期二)原則上同意所有新登記的巴士都必須配備有 三點安裝的安全帶予司機配帶。
交諮會並未決定實施這項新措施的時間安排,但同意巴士司機配帶安全帶應 逐步實施。
至於現時的巴士,委員同意應有一個時間表,定出規定巴士經營者何時在顧 及到車輛類型和技術上作出修改的可行性後對車隊作出更改。
委員指出,以巴士司機意外車來說,巴士司機是較為容易遭受危險的一群, 分別在每千輛領有牌照車輛司機傷亡率比例上及車輛每百萬公里上計算,排行最 高的第三位。
故此,從道路安全角度來看,委員表示,安全帶所提供的附加保護將對巴士 司機有莫大裨益,同時亦保障乘客。
完
港督會同行政局通過加強保障處境無助證人條例草案 ***********************
港督會同行政局今日(星期二)通過兩項條例草案,目的在保障及協助處境 無助的證人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作供。
政府發言人今日表示,該兩項條例草案,即一九九五年刑事訴訟程序(修 訂)條例草案和一九九五年證據(修訂)條例草案,將於四月十九日提交立法 局。
發言人指出,建議修改的法例是根據「研究兒童在刑事訴訟中作供事宜委員 「研究弱智人士在法庭作供工作小組」及中央撲滅罪行委員會所提出的建 議而草擬的。
有關的修訂使律政司去年十月在政策大綱闡述保障處境無助證人的措施得以 實施。
發言人表示,一九九五年證據(修訂)條例草案適用於在刑事法律程序中作 供的兒童。它旨在剔除兒童沒有資格作證的推定,並且廢除會被一名法官形容為
「保就性騷擾兒童者」的作證規定。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