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權實檢討委員會向港督呈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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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權責檢討委員會今日(星期五)向港督呈交報告書,該委員會於今 年二月成立,負責檢討廉政公署的權力及問責制度。
委員會主席蘇海文表示,委員會在過去九個月共召開了十五次會議,商討了 在其職權範圍內的一系列廣泛的問題,並達成七十六項建議及結論。
蘇海文說:「我們相信廉署的成功有賴繼續得到公眾的支持,因此,在四月 至六月期間,我們會諮詢公眾以蒐集社會各階層對廉署的意見。」
「在檢討的過程中,我們已-
分考慮過市民逾一百份以書面及口述形式提交 的意見。」
他說:「很明顯公眾希望維持一個強而有效的廉政公署,使其能成功地肅清 貪污,同時,他們亦希望廉署在行使其權力時,能增加其問責性,使個人權利得 到保障。在檢討過程中,我們不斷嘗試在這些公眾的要求及期望中尋求適當的不 衡。」
「我們提出了多項改善廉署問責制度的建議。這些建議包括如何能夠加強食 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職能 及提議廉署應增強與中央政府及警方的聯繫。」
蘇海文補-
說:「問責制度是不能缺少透明度的,因此,我們亦已建議廉署 應在其年報內提供更多有關調查工作的資料。此外,我們認為廉署的各個委員會 應透過年報及定期向新聞界簡布他們在年內的工作,以履行對公眾的責任。」
至於廉署的權力方面,蘇海文說,委員會認為廉署仍然需要特別的調查權力 以打擊貪污,特別有見於過去兩年貪污舉報的數字增加,
他說:「委員會的成員均同意貪污是一項極難調查的罪行。」
然而,爲對個人權利提供更佳保障,委員會建議把下列賦予廉署的權力轉授 給法庭:
*有關獲得某類資料的權力;
* 有關搜查的權力;及
* 有關限制將財產處置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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