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一九九四年十一月止的十二個月內,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不均 值,與對上的十二個月期間比較分別高出百分之八點,及百分之八點五。綜合消 對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為百分之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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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統計處亦有編製經季節性調整的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一九九四年十月 止的三個月內,經季節性調整的甲、乙兩類消費物價指數的每月平均升幅分別為 百分之零點四及百分之零點八。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和應升幅您百分之零點七。
有關詳情載於附表一至二,和圖表,至門內。
消費物價指數月報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力報」資料詳盡,每本十六元五角, 現已在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地下的政府刊物銷售處發售。在 香港灣仔港灣道十二號灣仔政府大樓九字樓政府統計處刊物出版組亦可購得。 至於本地及海外郵購則可與香港炮台里·號政府新聞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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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消費物價指數的查詢,可與政府統計處消費物價指數組聯絡,電話八○ 在六四○三。有關恒生消費物價指數的詳情則載於恒生銀行經濟研究部印製的开 生消費物價指數報告內。
( 下頁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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