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憲報刊登的一九九四年醫生及有關專業人員(註卅 )(雜項條訂 )條例 草案旨在修訂牙盤註冊條例,以便反映執照政策上的變更,
該條例草案旨在透過修訂醫生註用條例,以劃一在註册及箸發執業證明書給私 人執業和受聘於公營機構的醫生及有關專業人士時收取的费用
該條例草案又建議設立制度,規定注册/登記體士須獲得士管理委員會頒發 的執業證明書,方可在香港執行舘士工作
發言人說:「目前,注册/登記護士無須持有執業證明書,今次修訂是為了能 把在港執業的護士蟲新紀錄記存下來,此舉與其他有關的專業人士例如醫生、牙 盤和藥劑師的措施是一致的,」
該條例草案亦建議除有關進行發生、牙醫及護士紀律聆訊時所使用的法定聲 明需繳付三元印花税的過時規定,
憲報刊登土地業權條例草案
政府今日(星期五) 在憲報刊登一項條例草案,建融推行一項崭新的土地業權 註冊制度,使注册業主的崇横更為明確,並且加强保障物業買家的權益。
土地業捍條例草案預計將於本月十六日提交立法局審議·
土地註用處處長彭赞榮今午在記者招待上介紹草案要點時說:「條例草案的 目的是用一套注册土地業權及權益的新制度,取代現行的土地契約註册制度,使 業檻更為明確,保障業主及物業買家的權益,
彭贊榮指出,現行的土地文件註册制度不會賦予註用契約任何本來就没有的效 力,因此,即使在土地登記用上注册為業主的人士,也不一定是真正獲法律承認 的業主,其業檻可能有不明確之處,或其業權可能受其他人没有在土地登記用上 注册的聲請影響。
這種業栱不明確的情況對業主並不理想,物業買家亦要承據風險·
土地註卅處處長表示,土地權條例草案帶來最大的改變,是把土地登記用的 紀錄視為法律上証明物米業權的決定性証據,相對於目前的制度而言,新制度使 現時註册業主的業權更為明確,物業買家亦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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