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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經海運輸出的貨品中,百分之六十一為海運出口貨品(包括港産品出口加外 地產品轉口)及百分之三十九為海運轉運出口貨品,而百分之八十六為貨櫃貨品。
以上統計數字的摘要列於表一,
一九九四年第二季抵港遠洋輪船卸下貨物(包括海運進口和海運轉運進口)的 首五個裝貨國家為新加坡(以重量計佔百分之十八)、日本(百分之十三)、中 國〔百分之十二)、台灣(百分之九)及美國(百分之八),甜港遠洋輪船付運 貨物(包括海運出口和海運轉運出口)的首五個卸貨國家為中國(百分之二十二) 美國〔百分之二十)、台灣(百分之八一、荷蘭{百分之五 ) 及德國 ( 百分之四),
抵港遠洋輪船卸下貨物以重重計的首五組主要貨品,包括石油、石油產品及副 產品(百分之十八 );煤、煤及煤球(百分之十!);湖珑(百分之十- 人造樹脂及塑膠原料(百分之八);及紙張和紙製品(百分之六)
.
雅港遠洋輪船付運貨物以重量計的首五組主要貨品,包括機械(百分之十一) 其他以原料分類之製成品(百分之十);其他製成品(百分之八 );石油、石油 産品及副產品(百分之五);及玩具(百分之五),
一九九四年第二季按首十個装貨國家及卸貨國家分析的卸下貨物及付運貨物的 重量與一九九三年第二季比較的變動分别載於二及表
.
按首十组主要貨品分析的卸下貨物及付運貨物的同類統計數字分别載於表四及 表五
遠洋输船的船隻統計數字主要根據船主或受委托的船務代理向海事處呈報的一
般資料編製,包括所有進出本港的遠洋輪船,但不包括快艇及遊艇·
遠洋輪船的貨運統計數字則根據船務公司或代理 列的付運貨物中抽取樣本編製,抽取樣本的方法戴於
於向
該政
報府
用統計處提供的離軍中開 告的注釋中,
有關一九九四年第二季的遠洋輪船的船隻及貨運統計的進一步詳情,已載於 「一九九四年四月份至六月份香港船務統計」報告中·
該報告現已在中區康樂廣場郵政總局大厦地下政府刊物銷售處及灣仔港灣道十 二號灣仔政府大樓十九樓政府統計處刊物出版組發售,每本五十二元,
查詢有關報告所載統計資料,請與政府統計處船隻及貨運統計組聯絡 (電話 五八二 四八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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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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