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快將徵詢法律界對終審庭條例草案的意見
律政司馬富善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表示,政府將很快就終審庭條例草案擬 稿徵詢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
律政司在恢復致謝動讓辯論時表示,政府希望在一九九五年初向立法局提交條 例草案擬稿,務求在立法局是次會期結束之前能予以制定·
馬富苦表示,他知道部分立法局議員仍然反對一九九一年聯合聯絡小組的協·
他說:「我會告知這些議員我們現有的選擇已十分清楚明確:其一是以一九九 一年的協議為基礎在一九九七年之前成立終審法院;或是不設終審法院直至一九 九七年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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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我絕對清楚這兩項選擇之中何者更能妥营地保障香港的利益· 九九一年的協議或許未完美,但没有人可以保證在一九九七年之後我們會得到 更好的選擇。」
馬窜善說,欠缺可提出最後上訴的途徑即使只為期年,後果也會十分嚴重,
他說:「訴訟人士即使受到極之不公平的對待,又或者案件涉及對公衆非常重 要的問題,也不可以挑戰上訴法院的裁決」
「法律制度將會被剥奪由最高司法當局作出裁決的一環,這方面的裁決對香港 法理學的發展至為重要,」
馬富世表示,這法理學與學術無關,
他說:「在以往幾年,樞密院曾定立一些對公眾非常重要的原則,計有人權法 案條例對現行刑法的影響;追討公僕非法獲得的利益的範疇;以及外國引渡在其 轄區之外同謀犯事的人返國的安排等」
「我們最需要信心的時候,若没有終審法院代表我們以極具權威的方法來發展 法律,就只會令公衆對法律制度失去信心,」
就法庭使用中文問題,馬富謗表示政府必須確保盡快能在所有法院使用中文· 基本法内「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英文」的規定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及以後 是必須遵守,
馬宮書說,政府有意在本届會期内提出修訂法例,以容許在較高級的法院使用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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