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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金的成員組合亦會加以修改,新組合包括學院院長,一名由教務委員會推 驚的人員、兩名甜員代表、評議會主席及學生會會長,

至於香港浸會學院,修訂條例草案將其名稱改為「香港浸會大學」,而其校長 的英文名稱則由「PRESIDENT」改為「PRESIDENT AND VICEICHANCELLOR].

擞穎著的改變是該院校的管理架構。經修訂後,舊校董會將不再存在,而校務 磁畬將會是大半癞高的行政局,一個校董曹亦成立,作為大半爆高諮詢機構。

至於香港理工學院,新名稱為「香港理工大學」,而其校長的英文名稱則改為 「PRESIDENT」,

校董癦仍是該院校的管理機構,但成員組合則會重組以便包括更多非學術界及 學術界人士,一個新教務委員會亦會成立,以代替現有的教務委員,

發言人指出,尚有雨海更改適用於三間院校,

「首先,三間院校均有權自行製訂大學規程,以便更妥善執行管理工作。」

「第二,港督仍畬是該三商院校的名義首長,並會出任為三間大學的新校監。」

發無人注意到,這些院校首先於一九九一年提出將其院校名稱命名為大學,

「當時,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 〔教資金)建議,並獲同意,院校要命名 為大學須符合兩項條件,即有關院校須接受其角色有所區別的原則和細節,以及 有關院校須取得自行評審的資格。」

發言人補-

:「三間院校先後於一九九二至九三年度符合上述兩項先決條件」

在一九九二年,教資會發表一份政策聲明,詳述七間教資會資助院校經議定的 角色

一九九三年七月,港督畫間行政局批准兩間理工學院及浸應負責評審本身開 辦的學位課程,但須接受教資金就各院校為確保和提高本身學術水平而訂立的制 度定期進行的校外檢討。

二條條例草案將於本年十一月二日提交立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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