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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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亦可將他們的消費品交由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認可的檢驗所或擁有同 等地位的海外檢驗所進行測試,」
他補-
說:「根據法例提出的訴訟程序,法庭在決定可否以已作應盡的努力作 為免責辯護時,可考慮供應商是否持有測試證明書,
任何人供應不安全消費品屬於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劉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其後每次定罪則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不合情理合約條例賦予法庭權力删去或改寫消费者合約内的不合理條款,條例 向法庭提供指引以決定何謂不合情理,
政府發言人說:「在草這四條法例時,我們-
分了解到需要在擴大消费者所 獲的保障及避免不必要地干預商業運作模式兩者之間達致平衡。」
我們相信有關條例針對不公平的商業手法,為消費者提供適當的法律賠償·」
三項大專院校修訂條例草案刊登報
三項旨在給予香港城市理工學院(城市理工 )、香港理工學院(理工)及香港 浸會學院(漫步)建議的新大學名稱及其内部管理架構法律效力的修訂條例草案 明日(星期五)刊登黨報·
政府發重人今日(星期四)說:「該三項條例草案於一九九四年五月港督曲同 行政局原則上批准建議更改事項後備,而條倒草案的草擬文本亦已經諮詢過三 南院校 3
城市理工最頂著的改變老院校名稱更改為「香港城市大學」(英文簡稱
CITYU ),而校長的英文名稱則由「DIRECTOR」改為「VICE| CHANCEL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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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條例草案又規定成立「校董會」作為大學的最高諮詢機構,並以新的 「教務委員會」( SENATE )取代舊有的教務委員會(ACADEMIC MOKR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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