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4-10-14 — Pag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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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致力消除性別歧視和性騷擾、促進男女平等機會,對投訴進行調查,並 設法以調解方式解決紛争

孫明揚說:「為配合其促進男女平等機會的職責,委員會將推行公衆教育,以 促進男女平等,並就與性別有關的事宜進行研究·」

委員會在徵詢過有關關的意見後,有權制訂及發出實務守則,這些守則載 有實務的指引,以協助社書人士遵守有關法例,

孫明掾說:「由於有關法例對僱傭方面有很大影響,我們打算待委員審制訂及 發出有關僱傭事宜的實務守則後,才開始實施與僱傭事宜有關的條文,」

他强调,條例草案的條文規定委員會在制訂有關守則時須諮詢勞資雙方的意見,

在談到委員會的調解功能時,孫明揚表示,委員會有權調查投訴,比方説,可 令與投訴有關的人士出席會議,藉此解決紛争,

他說:「若調解失敗,委員會可就向地方法院提出訴訟的事宜提供所需的援助」

此外,委員會亦有楷主動進行或在布政司的要求下進行正式的調查,並就其主 動進行的正式調查製備報告向外發表或公開讓市民查閲,委員會在進行正式調查 的過程中,如確信有人作出不合法的歧視行為或不合法的性騷擾行為,有權向有 關人士發出執行通知。

若該人的歧視或性騷擾行為仍然持續,則委員會有權向地方法院申請禁制令, 禁止該人作出該種行為。

孫明揚說:「委贔著重調解的功能,這樣便能達到保障男女平等機會的重要 自的,而同時亦不會引致社會上出現動輒訴諸訴訟的現象·」

·至於訴訟的機制,孫明揚表示,條例草案擦地方法院聆訊所有有關性别歧視 和性騷擾的個案·

他說:「為方便受害人提出申訴,司法部建議指定一間與地方法院同等級的法 院根據條例草案聆訊所有涉及性别枝視及性騷擾的個案,同時亦建讖法院可在违 常情況下,盡量酌情准許既非具備法律資格,又非訴訟雙方的人士向法院辭·」

「此外,法院亦可使用中文進行聆訊,而為了減輕訴訟當事人對一旦敗訴可能 須為對方支付巨額訟費的憂慮,司法部亦可考應規定法院只能在特殊情況下行使 有關頒發訴訟費命令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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