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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目前現有郊區工銘運作上及擔的需求,約有八公頃土地已劃作「工 (丁貼)」用途·新的工業發展規限於上蓋比率為百分之八十,地積比率為一點 六,樓宇高度為十三米及每一機樓設有至少一個貨車或許窖中位,或以每一機構 佔地九百平方*計便需有一個泊車位

另一方面,房地凹及分區計劃大浅草區(NO.S/NE

26<\

及九境分區計劃大細(NO.S/NE

KLH/- }均保留了

該等地區的郊區特式·

在虎凹及沙嶺分區草園及九龍坑分區草團上,分别有一百九十公頃及一百零

四公頃的土地已劃作「耕種」用途,目的為保留該處地區優良的耕種土地。

為配合近文錦渡附近之越境貿易對錢天存貨地點及用途的需求,在虎地凹及沙 嶺和九芘坑面則上分别有八公頃和四公頃的土地已劃作「錢天存貨」用途。

四份則上都有許多土地劃作住宅發展用,新田分區計劃大綱圖和牛潭尾分區 計劃大綱圖上都各有四十三公頃土地劃作「住宅用途一丁類)」,而九龍坑分區 計劃大綱圖上也有三公頃土地劃作此用途,藉以改善現有的臨時屋宇,在這用途 宮内,取替臨時建築物的新屋宇均會受發展限制,建築面積不能多於三十七點二 平方米,樓宇高度則不可超過兩層(六米),除新界粉免管制屋字外,其他屋宇 的最高地積比率均限為零點二,上盡面積限為百分之二十,建築高度則限為兩層·

此外,各分區計劃大綱圖上也有劃作「鄉村式發展用地」的用途區(新田有七 十公頃,牛澤民有三十八公頃,虎地坳及沙嶺有十三公頃,而九龍坑則有五十七 公頃 ),方便發展丁屋和鄉村式樓宇,

牛潭尾分區計劃大綱圖上僅有約三十八公頃土地創作「住宅用地(丙類)」 住宅發展的最高地積比率限為零點四,上蓋面積限於百分之二十,而樓宇高度 (包括停車場)則不得超逾三層〔九米)。

圖上也有地方劃為「政府/圈/社區用地」、「綠化地帶」、「其他指定用 遙」和「未確定用途」

市民可於八月二十四日前在香港花雕道美利大廈 美利大廈十六樓規劃署查閲上述四份分 區計劃大綱圖·

查閱新田分區計劃大綱草園及牛潭尾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則可到以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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