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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說:「上訴人與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均可由大律師或律師代表,」
「若上訴人没有將上訴通知送達處長或没有提供詳情,則上訴委員會可駁回上 訴」
此外,遊戲機中心(黃用)規例亦將於下星期五於報刊登,該規例訂明各類 遊戲機機器或裝置的牌照新收費·
發言人說:「新收費為每部機器或裝置九百二十元。」
他指出,舊收费自一九八一年以來從未調整過。
他說:「至於就發牌、牌照轉讓和由持牌人要求更改或修訂牌照的條件或細則
而提出的申請,一律收費五百三十五元」
「新收费是為收回處理這些事項的所有成本,因為無論是否批出牌照,政府在 處理這些申請時均須付出成本,」
政府建議實施發牌制度規管保安業
政府現正著手制定法例,從兩方面推行發牌制度規管保安業
根據今日(星期五)憲報刊登的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草案,提供保安服務的公 司必須申請牌照,個別的保安人員則須申請許可證,
保安及議術服務條例草案規定下列行為是诸法:
任何人没有有效許可證據任保安工作;
任何公司提供没有持有效許可證的保安人員:
* 任何公司没有持有效牌照而提供保安工作;
任何個别人士要求另一個没有持有效許可證的人為他擔任保安工作;及
任何人士僱用一名人士為他或其他人擔任保安工作而没有在僱用期開始後的 十四天内通知警務處處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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