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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政務處對每個受影響的家恩可批核影高五千元的援助金。」

「每户只須呈交一份申請審·而每户所申報的各項資料須經審核及實地調查,

以便評審委員會能作出適當的決定。」

申請鑫必須送交粉嶺竪峰路三號北區政府合署三樓北區政務處

一條特别熱線亦已設立,協助災民查詢詳情,電話號碼為六七五一六〇六,

管制學校廣告法例十月起生效

教育統籌司梁文建今日(星期四)說,一九九三年教育(條訂)條例内管制具 有誤導成分的學校廣告新條款將於明日(十月一日)開始生效,

梁文建說:「根據此條款,辦學者如要在傳播媒介中刊登廣告,須將在教育署 登記的學校號碼包括在廣告内,這是避免不法辦學者刊登廣告宣傳未經注册學校 内的學位·」

他續說:「任何人士如未符合上述規定或在廣告内錯誤地宣稱已與教育署注册 將觸犯法例,而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一萬元」

教育統籌司說,其他在修訂條例内的條款包括管制學校的新定義、辦學團體的 權力,以及學校校董的簡化註用條例將於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開始生效,以便有 國人士有足夠時間做預備工作,

根據學校的新定義,任何辦學者如在任何時間向八名或以上的學生提供教育須 向教育署註冊,

调是確保校舍能符合註册的規定,特别是在安全及衛生方面

目前的彈性安排,即准許辦學者可於任何一日内最多可容納十九名學生而無須 注册,將會維持不變,

新條款内有關辦學團體的規定,清楚列出這些團體的定義及其涉及校董秘的功

其他條款修訂現行的教育條例,以便合理化及簡化學校校董的注册步驟,

教育(修訂)條例已包括上述所有的新條款,而條訂條例已於今年六月四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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