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及機場館路 新財務安排建議
有關機場及機場鐵路財務安排的新建盡,已於昨日(星期三) 向機場委員會中 方代表提出·該等新建議,乃因應中方於九月九日提出的建潑而擬定的。
港府已於今日(星期四)上午,向立法局研究新機場財務安排專賣小組及機場 諮詢委員西的成員解釋有關建議的内容·
庫務司楊榙彦今日表示:「我們提出這些建議,乃就中方於九月九日提出的建 激而作有建設性的回應,」
他說:「我們已接受中方所提出的建議,並以這些建議為基礎希望為早日達成 機場及機場蹴蹈財務安排協酒,作出鈾路,該等建議將為機場管理局及地下鐵路 公司提供一項方案,使之能有較多的資金,以配合預算中的支出·」
楣咨彦亚說:「這些建瞵將包括把地下鐵路公司所支付的土地價格,全數投資 於機場管理局及地下鐵路公司,作為政府額外的注資,採取這個做法,其中一個 帶引起的變動,就是可以摒除『需要時注窗』·」
新建議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於一九九七年前有關機場甜批予地下甜路公司的土地,將是本港正常批 地計劃之外。
(二)批地予地下鐵路公司的收入約為四百億元,該公司將於一九九七年前支付· 這筆款項,將作為政府給予機場管理局及地下路公司的額外注資,我們 建議可按下列方法攤分:
(甲) 政府對機場管理局的注資,將由一百六十六億元增加至四百一十六億 元,增加了二百五十億元,
( 乙 ) 政府對地下鐵路公司的注資,將由三十七億元增加至一百八十七億元, 增加了一百五十億元,
(三)取消政府對機場管理局及地下鐵路公司的「需要時注資」,總數為二百一 十億元,
(四)機場管理局及地下鐵路公司所需舉債的總額,將會減少至少四百億元,
(五)兩間公司在利忠及財務開支方面,可共節省約-百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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