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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檢討申訴專員權

行政署長吳榮奎今日(星期三)呼籲市民就行政事務申訴專員條例及該專員公 瑤的工作踏發表意見,

吴榮奎於午餐當致辭時表示,現時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公署檢討工作中所收集到 的市民大眾意見,被政府作為依據,以便在現有的申訴途徑上建設一個更能適 應市民需求的行政申訴制度。

他說:「政府這次檢討的最大目的,是希望知道市民在利用行政事務申訴專員 這個新制度的實際經驗,以及他們對改曹這個制度的意見,除此之外,政府亦特 别着重檢討以下四個範圍:現行轉介制度;行政事務申訴專員的職權範圍;行政 事務申訴專員的調查結果和決定可否接受司法覆核;以及行政事務申訴專員應否 公開調查報告· j

根據現行制度,專員只可調查由非官方立法局議員轉介的投訴,因此,有人建 議擴大轉介制度,或者容許市民直接向專員提出申訴,又或者容許專員主動對行 政失當的指稱進行調查而無須一定要有市民投訴等,

吴灤奎說:「由非官方立法局議員轉介個案的現行制度,是遵照一項基本原則, 這就是保障市民免受行政部門失常行為損害,是立法機關和法庭的基本實任,而 行政事務申訴專員的設立,是補-

和加强現行的投訴途徑,而並非改變或取代現 有的制度.」

現行轉介制度的好處是可以鼓勵市民盡巓利用現有各種途徑去提出投訴·這些 途徑,例如直接接觸有關部門,又或者向區議員或立法局議員投訴,很多時都可 以提供較快捷及方便的途徑去解決市民一些較簡單的投訴,特别是一些因誤會而 引起的投訴·只有投訴不時才需要將個案轉介給專員,然後依據法例作正式群 細調查及提交報告,

他說:「擴大轉介制度或容許直接申訴的最大好處,是更方便市民向行政事務 申訴專員申訴·但須要考慮資源問題,因為無論加入那個新的轉介機構,政府都 須提供額外人手,以處理有關投訴、進行初步調查,以及將個案轉介給專員,」

他估計擴大轉介制度後,所需要的額外資源可能會高達專員公署現時開支的兩 至三倍 •

他語說,現時專員的權範園只包括所有政府部門,因此有人建議,行政事務 申訴專員的職權範圍應該擴展至其他法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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