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事袞上主要的法定機構的執行部門,例如市政總署-區城市政總署和 房屋署,都已經包括在行政事務申訴專員的職權範圍之内,政府現行政策是,一 向由政府提供的服務,一旦轉交公共機構或法定組織後,謝維維接受專員監察· 因此,醫院管理局也從一九九一年十二月起納入專員的斑權範圍·
組範例
至於將行政事務申訴專員的 至其他法定機構,因為每一個機構的性質 和職能各有不同,當局曹視個別組織而加以考慮,現時政府有一百五十多個這類 法定機構,大部分是諮詢性組織,
至於行政事務申訴專員的調查結果及決定應否受司法覆核,臭榮奎表示,曾經 有建議是行政事務申訴專員的調查結果及決定不應受任何法庭覆核或質疑,以避 免有些人士因不滿意專員的調查結果或決定而任意提出質疑。
他說,事實上,現時做法容許有關人士在有足夠證據情況下對專員的決定提出 司法覆核,並無損專員的決定的權威性,因為司法覆核只可質疑專員達至決定時 有没有依循正確程序,而不能質疑專員的決定是否恰當,司法覆核因此對防範專 員可能濫用職權的情況有一定作用,
發榮奎强調,至今未有人對專員的調查結果提出司法覆核,
他績說,現時基於行政事務申訴條例的保密條文,專員不得公布其調查報告, 有人認為,香港應仿效某些地區例如英國的做法,容許專員在不披露個案中人物 的身份的條件下,公布他的調查報告及結果,
他表示,這種做法的好處是可以加强公衆對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公署的認識和信 心·唯一的危險是有人會擔心專員可能在無意之間公開一些有關投訴人或其他人 士的私人資料,例如商業數據等,而令牽涉入投訴的各個有關方面不願與專員公 罗合作
他最後表示,政府在這各個方面問題上並未有既定立場,他並呼籲市民在八月 十五日諮詢期届滿前提出意見,
進一步削減機鉞成本並不可行
運輸司梁文建今日(星期三)表示,機場路以目前的模式,即兩項維蹈系統 大部分共用軌道,是解決新機場運輸需求和紓緩地下鐵路彌敦
但情況最
具經濟效益的辦法
他說:「任何工程成本上的進一步削減,均會導致服務質素、安全以及財政效 益方面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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