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厘
在一九九一年八月十四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一年九月十八日以 前所發出的儲税券;
舉例:
五點五二厘 在一九九一年九月十八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六日以 前所發出的儲税券;
五點零四厘 在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六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二年五月六日以前 所發出的儲税券:
四點五六座 在一九九二年五月六日或堂日以後及在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以 前所發出的儲税
三點六零厘 在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七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二年七月八日以 前所發的儲税券·
根據一般規定,購入已達三十六個足月而仍未用以繳税的税券,則不能繼續 生息
於一九九二年七月八日、八月八日及九月八日分别購入的一千元面額儲税, 而於一九九二年十月七日完税日期用以繳稅,其利息計算辦法如下:
一九九二年
按月患二元五角計
儲税券面值
購
十月七日付税
可得利息
1
T
一千元
一九九二年
足三個月
七元五角
七月八白
一千元
一九九二年
足兩個月
五元
八月八日
一千元
一九九二年
足一個月
二元五角
九月八日
合計可得利息 十五元
完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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