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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助

他說:「這一點須視乎我們可否成功地打擊紡織品貿易的舞弊活動,和這項行 動的成效被進口國理解的程度有多少」

為此,曾蔭權籲請案内人士合作,因為他們最清楚知道是否有任何競爭對手蔑 視該署施行的管制·

他說:「若他們毫不留情地報告任何有關來源或轉運的舞弊活動,他們不僅協 助保障了香港的整譽,亦幫助了自己,減少了不公平的競争,並降低了本署要採 取一些影響整個行業的激烈管制措施的需要·」

曾蔭權澄清表示,這並非表示非法轉運問題已經不受控制,本港部分報章報 導的一些指控宮在毫無證據·

他說政府對任何與貨品進出口有關的任何不法行為都極為重視·

他說:「一個精密的進出口制度至為重要,法例中的有關條文已提供了有力的 措施,打球產地來源的舞弊行為,」

「與發證及來源證有關的罪名,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港元及監禁兩年,而與 標籤有關的罪名,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港元及監禁五年

*

「一九九一年,與紡織品來源舞弊及假標籤有關的檢控工作,帶來了總數達三

千萬元的罰款,而判處監禁的案件,監禁期最高達十八個月。」

「除了檢控之外,貿易署就有關箋證及配額的不法行為採取行政制裁措施·商 航通常要交還所有使用不當的配額數·」

曾除權承認本港由於其有利的特殊地位,成為一個便捷的運輸中心,這一點固 然有其好處,但亦帶來其他開題,

他説:「從我們獲得的紡織品出口管制的經驗,知道在二、三十年前,有些香 港貨品售偽裝為不同來源的貨品,以逃避出口配額規定。」

「由於執法部門努力不懈,加上香港的勞工成本不斷上升,這個問題已不再出 現,取而代之的,卻是非香港貨品企圖使用本港的配额出口的問題,」

「要有效地處理這個問題,本港實施了一套精密的紡織品出口管制制度,以法 律為基礎,並由香港海關積極執行,

曾蔭權解釋證,根據這套制度,出口商及進口商須在貿易署登記,所有進口、 出口及轉口的紡織品都要領取出口證及進口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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