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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大埔無需設分區
由於政府與大埔和北區的居民已有足夠和有效的溝通渠道,因此,這兩個地區 並無成立分區委員會,而且短期内亦無計劃成立,
政務司孫明揚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給馮智活議員所提問題的書面答覆指出, 當局調檢討有關情況
他說分區委員會只在發覺某一地區有需要增加諮詢渠道時才會成立,
現時,除北區和大埔之外,各區均設有分區委員會,
孫明揚表示,北區和大埔區大部分地方仍屬鄉郊土地,鄉事委員會成為政府 · 和当地居民(包括原居民和新市鎮居民)的有效溝通渠道·
他說:「此外,區議會和壓下委員會的成員分别來自不同分區,且均術代表性·」
「再者,區内還有分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公民教育活動統籌委員會、青少年 期活動計劃統籌委員會等地區諮詢委員會,其成員來自不同的社會背景,代表不 同的利益·」
孫明揚指出,這些委員會的成員許多是當地業主立案法團和互助委員會的代表 - E-
招牌全面管制制度花費太大
當局没有訂立一套管制、懸掛和維修招牌的全面制度,原因是這牽涉大量資
規劃環境地政司伊信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給林貝聿嘉識用提周的書面答覆 作上述表示 •
伊信說資源的數量與所引起的危隂程度不相稱,且又不可能透過散收費用 ·
規劃環境地政司補-
說:「有礙觀瞻但不會危害公眾安全的招牌得以繼語懸掛, 因為以美理由拆除它們,不能優先獲得資源分配·」
雖然如此,他說建築物的業主可以根據多蜜建築物(業主法團一條採取行動, 執行公共契約的規定,以控制建築物的外觀,包括要求拆除礙眼或被棄置的招牌·
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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