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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注意:下稱已於昨日發出,

人检法案為香港奠立基石

律政司馬畜ㄊ今日 (星期一)在法律年度開啓儀式上指出,人權法案為香港社 會生活奠立基石,香港也因而更益穩妥,

馬富普說:「法院、立法機關和政府可以用全世界都接納的準則衡量法例及慣 例」

他指出,人權法案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與該國際公約一樣, 人楷法案的目的不是給予人無限制的自由

政府在保障、發展和組織社會的集體利益方面的角色,亦為人權法案所承認,

他說:「人權法案所規定的自由,大部分可以在若干情況下予以限制,當與公 業利益有衡突時,某一項自由可能黏受到限制,這是個關乎平衡的問題。」

對於有人說人權法案讓罪犯逍遥法外,馬富會説政府並没有對罪犯軟了心腸,

他說:「在調查和檢控罪行方面,人槛法案定下嚴格的保障!」

「將罪犯繩之於法,固然關乎社會的利益,但不將無辜者定罪,也同樣地關乎 社會利益·」

有些人認為法庭此後須面對極多有關人權法案的論點,而香港的司法制度將受 妨礙,無法運作。

律政司說:「這情況並未發生,而我相信是不會出現這情形的。」

雖然很多有關人權法案的論點現正由裁判法院裁決,但馬團營指出,只有兩項 判決曾提交上訴法院:

在其中一宗判案中,上訴法院判定危险藥物條例内的若干項推定膀已經廢除, 因為這些推定與人權法案條例内的無罪推定有抵觸,

馬圍杏說,当局現正研究在其他法例内,是否有類似的推定應予修訂或廢除,

他說:「盡管如此,上訴法院果斷提供一個明確的理論基礎,用以裁決有關人 權法案的事項,這點我甚為贊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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