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草案旨在全面應付有關威脅
狂犬病條例草案旨在把現有關於控制狂犬病的條文,綜合為一項軍一法例,並 加入所需的額外措施,以便全面應付狂犬病所造成的威脅,
經濟司陳方安生今日(星期四)在立法局會議上動畫二讀該條條例草案時作上 述表示
陳方安生指出,狂犬病是一種任何哺乳類動物皆可感染的病毒疾病,它可以 泛及迅速地蔓延,由動物互相傳染,及由動物傳染給人類,一旦症狀出現,便足 以致命
她說:「因此,當局必須盡一切力量防止此病傳入本港,並在萬一本港發生在 犬病時,迅速作出反應,採取果斷措施加以控制及消滅。」
陳方安生表示,現時本港利用兩條條例,即猎狗條例及公共衛生(鳥獸)條例 控制狂犬病·滥用在檢討條例時發現,這些條例未能-
分確保有效和迅速地應付 狂犬病所構成的威脅,
陳方安生指出條例草案加入的額外措施主要分為三大類·
她說:「首先,將會訂立更劃一及明確的管制措施,猫狗條例内的狂犬病控制 條文,不適用於其他哺乳類動物,雖然公共衛生(鳥獸)條例有條文規定防止猫 狗及大部分其他哺乳類動物感染狂犬病,但這些條文過於籠統,以致在狂犬病史 然發生時,不能有效地處理特别的情況
她解釋說:「因此,本條例草案規定所有這些哺乳類動物均應受到同一套明 確的管制措施所管制。」
陳方安生表示按照計劃,這些管制措施應包括一項適用於所有哺乳類動物(不 貓其來源地為何 )的入口許可證制度,有關規定,載於草案授權制訂的規例内
她說,這制度的其中一項結果,是把從中國輸入的動物,納入適用於其他國家 的同一管制範圍内•
第二,漁農處長及他所授權的人員,會獲毗額外檻力,以便遏止狂犬病蔓延,
她說:「例如,漁灣處處長獲授權宣布某區為狂犬病控制區,並管制動物進 出該區或在區内走動·」
+
十八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