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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油箱内燃油
規例訂明免税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五説,由中國財入香港的貨車,其油箱内所眝燃油的 免稅量,將列黏度一套新的規例内,該規例將於八月1日起生效,
發言人說,在今日憲報上刊登的一九九一年應課税品(修訂)規例,旨在遏止 一些貨車司機濫用燃油免税,從而由中國運入量免税燃油到香港轉售,
目前,由中國抵港的汽車其油箱所盼的燃油不論其數量多少均可免税,
發言人說:「由於現時香港柴油的零售價較中國高出約百分之五十,一些越過 邊境的貨中,特别是泥頭車,生意裝置較大的油箱以運送大量免税柴油來港作轉 售用途」
據估計,政府因此每年損失約七千二百萬元收入,
根據新規例,汽缸容量在三千CC以下的貨車,可享有一百公升燃油免税優待 而汽缸容量三千CC至一萬CC的貨車,則有二百公升的燃油免稅優待,而汽 缸容量超過一萬CC的貨車,則有三百公升的燃油免税優待
他說:「在訂定免税量時,政府已瞭一個對貨車油箱一般容的調查報告,
發言人說:「若貨車的油箱屬於一般正常的容量,其所貯的燃油量是不會超過 免税置,故所貯的燃油可繼續享有免税優惠。車輛油箱内的免税燃油只可供該中 輛使用,若這些燃油在香港轉售,仍屬違法的,」
由七月初開始,政府將於文錦潑,頭角及落馬洲的海關檢查站向貨車司機派 發軍張,解釋該項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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