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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保 障的權利,性質並不相同,亦正因這種分別,性質不同的權利便被包括在兩條不 同的公約内·」

「由於經濟、社書、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載列的權利當中,有多項是無法在法 律上予以準確界定的,故締約國的責任只是因應其可獲的資源,逐步賦予人民該 公約所戰列的權利和自由·」

霍德爵士說,香港的現存社會服務計劃和法律措施已顧及這些權利。

他說:「不過我們認為根據人權法案的規定可交由法院審理的公民權利和政治 楣利,很多都能同接地保障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載列的權利和自由·

霍德爵士說他同意周梁淑怡議員的意見,認為若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 公約所包括的權利選擇性地納入人權法案,便需要進行廣泛的諮詢和長時間的辯 擋,以決定那些權利應納入和那些不應納入法案内;此舉將會大大拖延了本條例 草案的頒布時間,

「不過,我亦-

分注意到一些議自所表示關注,他們認為政府省局應進一步研 究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内所列權利的間距,」

香港人權法案是將國際責任

清楚明確地納入本地法律中

一九九〇年香港人權法案只不過是將那些國際棗任以為人明白的形式,清楚 明確地納入本地法律,予以貫徹實施,

布政司疉德爵士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二該條例草案辯論時作以上表示

布政司指出在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誡的修訂事項,便是政府當局與專案小組經過 多次討論,以及全面考慮自一九九〇年七月條例草案發表以來接獲的所有意見書 後得出的成果。

霍德爵士表示政府當局對各類不同的論點都加以審慎考癒,這些論點包括那些 段切要求開列一份範圍較廣的權利清軍的;主張作有限度實施的;擔心入權法案 會獲得凌稞本港所有法律的地位,以致與英里制造或在一九九七年後與基本法在 地位上有所衝突的;另一方面,亦有人指出這類性質的法律文件通常會獲給予特 殊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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