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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檬利

字款

|款

政府版權

水貨

租賃

1租

1版

1 權

機印複製

小組委員會建立例保障作者的精神權利·這是指作者及監製者的著名模,及 其保讓作品完整不被歪曲算改的權利·

香港是亞洲的第二大優質印刷作品出口地區,因此,本地設計者及印刷者的字 款應該受到清楚有效的保障,小組委黑豳歌迎各界人士就字款應否被視作藝術作 品而受版權法保障而提出童見

由政府部門指示或控制下而產生的作品,應像其他版權所有人一般,受到保障

·小組委圖書認為,政府版權,特别是未至出版的作品·其保障年期不應過長,

當一些原定在某一個市場而非香港發售的物品,被進口於香港發堡,即視為水

任何人未經版權所有,同意而進口貨品於香港,如果知停在香港製造的些品 乃屬優檻,亦侵犯版權,

犯所

權人

小組委員當大多數贊成撤銷對水貨進口的任何限制,以啟動競争,

大部分成員建議,對於電腦程式、錄音及電影製品、如果腊買者未得版權所有 人同意而將製品租賃子公案人士,則應視作侵犯版權,

根滤現行版權法间,还出柜的版本享有版權·塔是指出版人体变特定枱式和 排版,而有別於原作者就版本内容所享有的任何保障,

出版作品的版權的作用在於防止任何影印,即使湓複印的範圍有限,及是用作 合法研究、私人學習和教育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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