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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奥秘須予解開

律政司馬畜舊認為一定要揭開法律的奧秘,使它更容易被公東理解

馬窜替今日(星期二)在第十一屆亞太區法律會議中就法律的易近性致辭時說 「我們要奮力解除法律的奥秘感,將法律用濟楚淺白的語言表達、解釋法律在 庫事上的使用,以及將法律那副經常是嚴峻甚或是嚇唬人的面孔變得人性化和軟 化」

他指出,法律永不可被視為遙不可及、脱離群衆和奥秘的;而律師亦不可被視 尚奥秘的内行人・

馬團書說,法律最終並非建基於法官及律師的期望和努力;而是建基於法律本 身在社會人士眼中所受到的草重。

他說:「如果社曹人士(即法律所服務的人)感到法律是與他們的生活毫不相 干,甚至更加惡劣地認為法律是與他們為敵,是針對他們對快樂的追求,他們發 展其潛質的自由和他們進步的能力的話,用法律將不能再受到人們的尊重,那麼 法治的價值又在甚麼?」

「因此,我們各人應該要時常奮力在我們各種專業服務崗位上記餐我們所服務 的人,使到法律更能被所有人理解。」

馬富哲說,他在啓議上所提交的論文「法律的語言!香港的體驗」中講述到法 律的易近性在香港的一些層面,

該篇論文探討到用雙語制定的法律的出現,期望中能夠在法庭上更廣泛地使用 中文的方法以及培育雙語律師的計劃·

馬團營說:「重要的是從更廣泛的結構來看這些發展」

「隨著這個-

滿活力的社會帶領香港走到國際性金融、商業及銀行業的世界 最前線時,香港的整個生活範疇亦隨而需要更多更好的中英文語言能力。」

「我相信,讓法律也與這個確認香港的雙語特質的趨勢並進是極之重要的·」

他指出,雙語法律計劃是一項「使人興奮」的挑戰,這項挑戰就是要為所有新 的法例以及現有為數超過二萬頁的英語法例製作中文本·

這個計劃的目的就是達致法律更易被人理解的最終目標,即「達到讓社西上的 任何人士如果喜歡的話都能夠翻開例書以他/她自己的語言閲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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