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補-
說:「香港法律都是基於這項推定草擬的,因此就這個情形來説,並無 理由悖離上述原則」
班乃信說:「雖然如此,鎖於金融界一直深感憂慮,我同意當局應參照法倒運 作後所得的實際經驗,對法例的這個部分進行檢討,並於適當時候向本局提交報
班乃信在談到限制令的實施不應損害正當的債權人時指出,條例草案完全没有 這個意思,
他說:「在英國,法庭亦認為在執行根據販毒罪法令發出的限制令時,應按照 民事法中著名的『馬利華』禁制令的類似原則辦理。英國的販毒罪法令相當於我 們這項條例草案,」
「因此,在發出限制令時,法庭會確保該令實施時,不會損害與被告正當業務 和貿易債項,生活開支、法律開支及其他類似開支有關的第三方債權人。」
他補-
說:「最高法院規則加入條文,規定可在限制令附加一些條件和例外 條款,因此,法庭應可確保正常的債權人不會受到損害。」
班乃信說,與條例草案中文本有關的各項修訂是兩局轄下的中文本小組委員會 埋頭苦幹的成果。
保安司指出,本港金融機構認為草案第廿五條對其運作可能有所影響,因而甚 表關注,這是可以理解的;這些機構已提出要求,希望有關法例應在頒布後起碼 三個月才予實施,
他說:「不過,由於該項法例只有第廿五條對金融界具有重大的影響,而且考 慮到其他條文應盡早生效,因此專案小組和政府已同意第廿五條的生效日期,應 較該法例主要部分的生效日期為遲,」
班乃信說,英國在一九八八年修訂一九八六年販毒罪法令,這些修訂大多是具 有潤飾作用,坐局認為其中一些修訂適用於香港,因此會一併包括在委員會審議 階段的建議修訂内,
條例草案獲得通過·
立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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