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89-06-28 — Page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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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認為社區治 任區治療是現今普遽發展的趨向,可更有效地協助青少年罪犯適應轉變 中的社會,

她說:「以英國為例,七十年代早期已著重罪犯與社會的融合,透過特定指派 的工作和開放式宿舍,替代院舍的訓練;發展社區治療的模式·」

「英國的做法,是值得港府借鏡的。」

她表示当局倘若認同社區治療的價值,便應繼續考」 這個模式的康復工作 ,在一些尚未落成的新型社區中,容許開放式宿舍的設立,同時為改過的兒童和 青少年提供適當的專業輔導,幫助他們重建新的生活,

最後,她提出「體罰」對於兒童和青少年,已經是不合時宜和失效的懲教方法 ;當局實有需要考慮全面取消體劉,即笞刑的執行,

法律援助修訂草案

旨在改醬運作情況

政司霍德爵士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表示,對法律援助條例作出若 干項修訂的條例草案是為改善法律援助計劃的運作+

霍德爵士在動議二讀一九八九年法律援助 ( 修訂)條例草案時說,其中兩項修 訂是修改某些款項限額,以切合現況,

他說:「法律援助條例授權法律援助署署長在為受助人追回或保管的財產中 列定一項優先欠項,以便向受助人收回分槐费用,但該欠項並不包括每月不超過 一千五百元的贍養費]

「本條例草案的一項修訂是把這個限額提高至每月二千五百元,另一項修訂是 提高法律援助署署長在遇到受助人有嚴重經濟困難時,可酌量寬減的優先欠項數 額,由一萬元提高至三萬元」

霍德爵士指出條例草案將法律援助輔助計劃擴大,以便兼可適用於地方法院,

法律援助條例規定,受助人因任何人身體受傷或死亡而索償的民事訴訟,必須 在最高法院原訟庭或上訴庭進行,才可獲得補助法律援助·

霍德爵士說 士說:「直至最近為止,索償款額超過六萬元的訴訟均在最高法院原 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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