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草案授枰運輸署署長管制駕駛學校
運輸司梁文建今日(星期三)向立法局動讓一項條例草案,授權運輸署署長指 定駕駛學校,以及管制這些學校的經營
梁氏動港二一九八九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時説,目前,本港並無立 例管制這類學校和駕駛課程内容,
由於政府的政策是 街道以外的駕駛訓練,及政府將制訂規例,硬性規定學 習駕駛電軍車者須在駕駛學校接受基本訓練,政府必須訂定適當的法律架構以管制 駕駛學校
該項條例草案授權運輸署署長,指定駕駛學校,有效期最長為五年,及訂定所 需規定、程序和標準的條件,
這包括駕駛課程的内容和長短、提供駕駛訓練的設備、及安全措施和裝置·
運崳署署長並獲授權對那些必須在街道以外學習駕駛電軍中和機動三輪車的樂 费作出規定,及視察指定的駕駛學校·
倘若經營人速反指定的條件或任何有關的法例規定,運輸署署長可以撤銷該項 指定 •
但經營人有權向交通審裁委員會上訴,要求覆檢運輸署署長的決定。
條例草案加强杜絕僱用非法入境者
―
署理保安司區士培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提出一項條例草案,旨在清楚規定 持有中國政府所簽發的雙程通行證人士,並不是可合法僱用的人·
區士培在動議二讀一九八九年人民入境(修訂)條例草案時說,該草案亦旨在 使當局更易成功地檢控僱用非法入境者的人士,
他解釋說此舉乃由於非法入境者在本港逗留期間找到工作·今年首四個月内, 共有近四千五百名非法入境者被捕,平均每天有三十八名被捕,
區士培説:「條例草案第四條清楚規定勞工督察有權要求僱主出示僱員紀錄, 以供檢查·倘若僱主涉嫌僱用非法入境者,勞工督察有權沒收有關證物,例如像 員紀錄,以證明指控屬實。」
立 八
完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