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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卅四

職業安全衛生促進局增進工業安全

立法局議員潘宗光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表示,雖業安全衛生促進局與政府 之間的關係應更明確地界定,這樣不軍可以確保該局在政府的合作下能夠有效執 行甜責,亦可符合勞工界一直以來對促進局的厚望。

潘議員是立法局議員研究一九八八年職業安全衛生促進局條例草案專案小組召 集人,他認為該條例草案應該受到所有關注本港勞工安全的人士支持,因為該局 在增進工業安全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實毋庸置疑·

不過,專案小組認為條例草案現有條文所載的促進局宗旨,並未-

分反映該局 應該肩負的各項雅賣·

此外,該局的能似乎只限於宣傳、教育和研究的工作,對於與政府之間的解 係並無桭文明確訂定,議員則感到失望 ·

潘識員說:「曾經有兩個勞工團體向小組接交意見書,認為促進局的職權範圍 應予擴大,尤其是該加強該局就工業安全政策及法例修訂本直向政府当局提供 意見的職能、」

「該局亦應具有更大的監察權力,監察勞工為確保工業安全法例的規定得以 切實進行而進行的執法工作。」

小組已要求当局在促進局成立一年後就該局的整體運作進行檢討,包括研究可 否榭大其權限及麦·

另外,小組亦支持當局在聽取保險業人士為代促進局收取僱主撒款一本提交 的意見後而作出的修訂動畫,

為使促進局能履行其職能,在推廣工業安全方面擔當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橋樑, 他建議應委任立法局議員出任該局的主席。

長遠而言,他鍵成應考應成立委員會的建議,由該委員會負責擬定有關工業安 全的政策及法例,並且具備行政實權。

他後來在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讓一項修訂,以放寬目前對促進局宗旨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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