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四十六
+
他說,各國間的友好關係是所有國際法的主要根基·
「我慨疑應否為接受製片商自由表達的權利,而透過易於觸怒外國的政治宣傳 讓這些友好係受損。」
(他說:「電檢人員在當時作的決定,有否違背了英國在國際法下的義務,自 然要看該個案的特定情形列定」)
他又說:「在現階段,只可以這樣說,宮電檢人員在良心驅使下,而决定禁映 部影片或片集,以免本港與其他地方的良好關係受損,其所作出之决定,没有逾 越該公約容許的管制範園·
有關公約内的第三項標準,即該項限制必須為達致所許可的目的行,律政司說 有關國家安全及公衆政策等需要的概念在各地及各個社會皆有所不同,
他說,因此,限制個人自由的需要亦是如此
「締約國家在考慮是否需要實施一項懂准的限制措施時,及在決定實施限制 考慮採取甚麽行動 - 才能反嗅出它認定的需要,是有一些寬限的餘地 - 這是公 國的事情·」
-
唐明治說,香港只在電影公映方面有電影檢查 - 不會阻止此項限制被認為是符 合第十九條的規定,
「這只反映香港認識其特别的需要及環境,
j
律政司又說,香港並非世界上唯一好採用電檢權力以避免損害與鄰國關係的地 方,而據研究所得,没有人舍轕訊午辯為上述目的進行電檢是觸犯第十九條的規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