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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維說:由於近年大量公屋都運於新界區域,而在市區公屋~特别是舊型屋邨居 住的年青子女,在婚後多搬出自住,因而造成該等基際組織成員日趨老化問題出現

·當然基領袖年紀大,則經驗足,但也可能比較少了年青人的活力和缺少了年青 一代的代表性,因此政府應給予適的青年人參與基層組織工作的機會,

在談及基層組織的經費及書址時,他說,現時政府對互助委員會所提供每季六百 元的經常開銷,這在微不足道,而且每月平均二百元的資助,實不足以支付每月的 水、電及電話等基本費用,至於每年可供申請的一千元至二千元的活動費用,在物 價不斷上升和推動地方行政活動日超繁密的今日,互委會實難以支付全年的活動 開支 •

同時為了加深基孺組織的歸屬感和使它們有一個固定地點,以方便推廣地方行 政,政府應在可能範圍内提供位置適中的緞址,若無法提供獨立址時,也應安排 在政務處或其他椴内推出固定地方給它們進行活動和聯絡·

他績説:分區委員會、互助委員會及業主立案法團在執行地方事務工作時,往往 無法 光與地方部份人士利益有所街突,因而可能備受敵視或恐嚇·

他說:在他拜訪談等組織時,曾到委員會提及因提出清拆黄色架步招牌及非法 僭建物,或因提出一些接滅罪行的資料及行動而受到不良分子嚴重恐嚇其全家的 安全

他希望政府在可能範圍内,能研究一些策略,務使該等人士能無後顧之憂,繼續 敢做敢言,推行地方改蕃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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