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79-08-07 — Page 3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以要

+

例將

加以處理

.

此舉並不受新修訂之法例

每一名擅自入境者 之個案,將繼

為助口府有

以行

+

報人者於撥他

款条

今自强

圖動政

利,

期 二 〕

項例

又 及亦 此說 其規 當入無早者

非政年入調 則法府較境說

的來發

不對言 香

法付人

物-

他定 局境意時的對 財對 需的禁候大於 要不止所船船

之那說

得協

所籬

影綱 收進

響按

沒者

予入

以境 加往域,第的

以往 或

作 有法其雙上 更之駛明而有 大徒入的以 當擅 權 本情香南 局自 力港形港難 來且水~ 為民

安前 亂號會

排述 報 同

人新

辦悠

境(修訂)(第三號 〕條

港政

期境

判之擅

罰代自這

者持邇之

則有境人

修述 款理入除有人士

由訂

五人境是

外效士, 會

百及者說

係 萬其

政第港

府 督

元他則如 及參該果

終與船

口 措

從施 越

南容

或在

外外政

予制局

以訂,

公 根

佈該

身安船艘

排長船 禁該

在以同

行內及行

証 以政

件皆前局

,屬居已 或擅於頻

已自越佈

獲入南 隻

南命

港澳

府門

已及

宣越

佈南

其居 為民

擅如

航每進

民者读

人境或令

自無

入權

煮名本

,船

對收但以船

付取對香口

門當

命新

合近

將員

非局

香港用之船

別情況

巨於港者, 類組

法以

於過

犯船船

法東上

進更

今的

而船上載

人,門宣 境但之佈

事有人凡 務檄士居

主進, 於

境入

者境

任入包越

批本括南

金織庇 錢及護如 上 作協港政載

入有 香效

港的

日人

星入

並暨有

可該此

被船等

准港澳或

門澳

岸或之門

11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