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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處正進行三項行業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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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統計處今日(星期一)宣布,現正進行一九九五年批發、零售及進出口 貿易業、飲食店及酒店業統計調查、運輸及有關行業統計調查,以及倉庫、通 訊、財務、保險及商用服務業統計調查。這三項按年進行的統計調查,為一項持 續的統計工作計劃的一部分。該計劃旨在編製本港各行業有關結構及業績的經濟 統計數字。
這三項統計調查目的在搜集最新的統計資料,以評估各有關行業佔本地生產 總值的比重,並研究該等行業的成本結構、經營特色和生產水平。統計調查結果 為政府及私營機構提供有用資料,以助決策及釐定政策之用。
政府統計處處長何永煊呼籲各被選參與上述統計調查的機構管理人員盡快將 問卷填妥寄回,並在統計調查期間與統計處人員合作,以履行法律及社會責任。 他強調,有關個別機構的資料將會根據《普查及統計條例》予以絕對保密,日後 只發表整體數字而不會顯示個別機構的資料。
何永煊並指出,所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收支數據,不一定要根據已審核的帳 目填報。若未有已審核的帳目,該處亦接受初步帳目內的數據或在交回問卷時手 頭所有的最佳估計數字。
大約有一萬四千二百間機構被選參與這三項統計調查。
批發、零售及進出口貿易業、飲食店及酒店業統計調查範圍包括從事批發、 零售、進出口貿易、飲食店、酒店及旅舍業的機構
而運輸及有關行業統計調查範圍包括海、陸、空的運輸服務,如公共巴士、 電車、的士、公共小型巴士、貨車、渡海小輪、船務公司及航空公司等。此外, 亦包括停車場、旅行社及貨物轉運代理公司等與運輸有關的服務機構。
倉庫、通訊、財務、保險及商用服務業的統計調查範圍則包括倉庫及貨倉設 施、通訊、財務(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接受存款公司及外地銀行駐香港 代表辦事處除外)、保險及商用服務(例如會計及核數、廣告、資料處理、職業 介紹、設備及機器出租、法律、新聞通訊社、文書及其他商用服務)
統計調查搜集的資料包括東主權類別、投資來源、樓宇面積、僱員人數、僱 員薪酬(包括工資、薪金及其他僱員福利)、經營費用、業務收益、固定資產投 資及這些機構在經營業務方面的其他有關資料。
這三項統計調查分別根據《普查及統計條例》的《一九九五年普查及統計 (批發及零售業、飲食店及酒店業按年統計調查)(修訂)令》、《一九九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