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提醒慈詐團體申請賣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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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提醒慈濟團體,如希望在明年(一九九七年)舉行竄進日 應在本月(五月)底前向該署遞交申請。

一九九七年約有五個寶旗目。

社署發言人今日(星期日)說:「申請團體必須是根據《稅務條例》第

八十八條註冊的真正非牟利慈善機構。」

「所有申請均由津貼及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根據申請漸體

提供的服務或採山寶旗籌款資助的計劃的優點、有關團體的財政需要及籌辦

寶旗活動的能力而評定。」

發言人強調,籌辦寶旗口的開支不應超逾收益的百分之十,有關團體亦

應遵守《簡易治罪條例》有關公眾籌款許可證的賣旗日獲知。

賣旗日申請表格現已公開派發,有興趣人士可親臨或致函灣仔皇后大道 東二百十三號胡忠大廈九樓九零室社會福利署總部索取。

申請團體須於五月三十一日前,將填妥表格連同最新年報及帳目表寄回

社署。逾期申請概不受理。

社署將於十月通知獲分配賣旗日的團體。

查詢可致電二九二五三...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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