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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業主法團成立之後,如業主遇有管理上的問題如紛爭等,政務總署 的職員也會盡量提供意見及建議,並扮演一個調解的角色以協助解決有關問

題。」

劉李麗娟說,在政務總署的積極參與下,本港目前已成立的業主法團數 目達四千五百餘個

由於法團是根據大廈本身的公契內的條款及《建築物管理條例》而成立, 所以法團的成立運作、管業經理的行政及措施和業主的參與,都必須符合法 例的規定和要求,否則便屬違法。

劉李麗娟說:「當業主或法團人上上對法例有疑問時,通常都會詢問政務 處職員,但由於職員不是律師,他們沒有受過法律方面的專業訓練,所以只 能以一般的法律常識去解答法團人士的疑問或建藉他們去諮詢法律界人士, 所以法團在遇有法律難題時,最周全的做法,就是請教法律界的朋友,以解 決困難。」

要達到良好的大廈管理有賴各業主的表誠合作及積極參與,為了使市民 更加認識大廈管理的重要,政務總署經常為業主法團、業主委員會、互助委 員會、業主與租客小組等組織,舉辦關於大廈管理的講座、研討會、研習班 及巡迴圖片展覽會。

為進一步推廣良好大廈管理的信息,政務總署每年都會舉辦全港性的「大 廈管理研討會」,希望藉著這個研討會中的經驗交流的環節,將大廈管理的 心得和經驗傳送至每一位對大廈管理有興趣的人士,以引起他們的共鳴和支 持。

此外,政務總署亦印製了一些小冊子,闡述成立業主法團的程序及有效 的大廈管理之道。小冊子的內容會定期更新,以包括大廈管理方面所衍生的 問題。同時,該署製作了幾套大廈管理錄影帶,有興趣的市民可向各區政務 處索取小冊子及借用錄影帶。

政務總署亦成立大廈管理統籌小組,協助業主改善一些管理上有問題的

建築物。

劉李麗娟說:「自一九八五年以來,本署已先後設立了九個大廈管理統 籌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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